广东今年地方债首批发行729亿
2日,2015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公开招标会在广州市举行。建设银行等6家机构中标成为主承销商。笔者从会上获悉,广东今年第一批地方债发行额度为729亿元,其中新增债203亿元、置换债526亿元。
继2011年、2014年在广东等省市先后试点地方债“自行发债”及“自发自还”,2015年国务院又批准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地方政府债券,目前下达的总额度为1万亿元。因此,今年的地方债发行工作与往年的一大不同,就是除了像往年一样发行新增债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赤字外,还将发行置换债。
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财政部下达广东的第一批新增债额度为203亿元,较2014年148亿元的限额有所提高。第一批置换债额度为526亿元,两者共计729亿元。
与往年相比,今年地方债发行工作还有两大新特点。一是按发行方式分,可分为公开发行和定向承销两类;二是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可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类。
据悉,203亿元新增债将主要用于省级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省级应承担出资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转贷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转贷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等方面;而置换债则只能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业内人士表示,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债务,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处理好化解债务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还有利于延缓债务期限,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
招标会上,省财政厅根据“资金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服务质量最优、资金成本最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投标的7家机构中择优选取了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这6家机构中标成为2015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
此前,根据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自愿报名,省财政厅已确认了包括上述6家主承销商在内的21家金融机构为2015—2017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面向承销团成员机构招标发行2015年广东省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