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总理会去灾区?
[ 摘要 ]总理亲赴灾区慰问灾民指挥救灾,这背后有哪些讲究?
李克强总理在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图片来源:微昭通
云南昭通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抢救受伤人员。4日中午12时40分,李克强更是亲率有关方面负责人,徒步五公里多,进入受灾最严重的鲁甸县龙头山镇龙泉村,察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和抢险人员,指挥救灾。
总理赴现场:天灾、人祸有讲究
对于“灾难发生后,总理赴现场慰问指挥救灾”的新闻,人们并不感到陌生。公开报道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重大灾难发生后,一般先由最高领导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之后总理或其他级别领导人会视情况亲赴现场慰问灾民和救援人员,并会召开现场会议部署救灾工作,之后可能还会再次慰问群众或赴医院看望灾民。
中央高层在自然灾害和重大责任事故上有着不同的应对策略。在2002年到2012年的10年中,前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的身影曾多次出现在救灾的一线,例如汶川、玉树等;但在“人祸”发生时,高层领导则少有现身事故现场的。
以总理为例,从2003年赴新疆巴楚6.8级地震现场,到2012年去云南发生5.7级地震现场,在任职的十年间,时任总理温家宝在国家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中,一共亲临现场24次,其中重大自然灾害22次,重大安全事故2次。
当然,面对众多生命的失去,高层在应对这一问题时也有一些例外。例如,2011年造成40人死亡的“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在处理这场事故时,最先抵达现场的高级别官员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张德江。而在事发五天后的7月28日,时任总理温家宝也亲赴现场查看并在事故现场进行悼念。
惯例被打破:重要的政治意义
不过,上述被视为“惯例”的举动去年已被打破。具有标志性的事件是:去年在青岛黄岛发生“11·22”中石化输油管线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后的两天,也就是11月24日,习近平抵达青岛,去医院看望慰问爆燃事故中的伤员。
有港媒认为,这一动作具有格外重要的政治意义,即便此次习近平并非专程由北京去青岛——习近平正在山东进行考察。习近平是近年来首位在“人祸”发生后赶赴现场的总书记。是次习近平亲赴事故一线意义重大,这表明了高层对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鲜明态度。
在此之前的十八大报告中亦曾强调,“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十八大之后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责任事故,青岛这场已经造成55人死亡的事故很有可能被当做一个整治的样本。
李克强总理上一次亲赴灾区是在2013年4月20日赶往四川雅安地震(造成196人死亡,失踪21人,11470人受伤)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当时官媒的报道,专机还在滑行中,李克强已经开始和专家研究救援计划。他说:“现在我们救援是第一位!我们到现场还要安定民心,因为还有余震。”
救灾政治学:不容任何疏忽
对于领导人赶赴灾难现场的举动,外媒及港媒称其为“救灾政治学”,认为其中包含了一定的政治含义。
以2011年的日本大地震为例,对当时的菅直人政权来说,地震可说是个机会:震前已摇摇欲坠的内阁重新获得了国民的支持,地震发生十天后,菅直人的支持率仍然从谷底的20%飙升到了36%。这表明在现代的风险社会中,政府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支持率。
再比较这些年海地、智利、新西兰以及国内汶川的地震中,各国政府的救灾表现,会发现这些应对不仅仅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后果,而且本身也是当地政治的体现,并被原有的政治形态所决定。比如,2005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和2008年缅甸风灾中,两国政府都饱受批评,但两者差别也显而易见:一个主要是国内批评,另一个则是国外的抨击;更重要的是,美国政治中原本就对政府在救灾中的角色有不同的认定。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的救灾政治中,人们总是会注视灾难发生时国家政府的作为。现代人生活在一个专家主导的风险社会,人们在遭遇突发性灾害时,对政府的期望也有所不同了;任何疏忽大意或反应迟缓,都被认为是对人民生命犯罪般的渎职行为。(腾讯新闻网综合人民网、新华网、大公网、文汇网等报道 编辑:于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