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仁化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25.05.2018  16:03

 

粤教督〔2018〕19号

仁化县人民政府:

由韶关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仁化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仁化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仁化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打造鲜明的区域教育特色;为更高层次提升仁化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