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亿元巨额融资引侵权质疑

07.06.2014  06:04

  自6月4日,“今日头条”宣布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后,这个资讯推荐引擎类的手机应用客户端,即遭遇纸媒的侵权质疑。对此,“今日头条”所属公司日前回应,如同任何一家搜索引擎一样,该公司只和网媒合作,且遵守搜索引擎的“爬虫协议(R 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纸媒质疑:

   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

  据媒体此前报道,“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CEO张一鸣3日向外界确认,其公司已完成C轮1亿美元融资。而在这轮融资完成后,“今日头条”的估值据称已超过5亿美元。消息传出之后,一时引来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争相关注,转眼间“今日头条”就将自己推上了头条。

  5日,《新京报》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指出,“像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理由是“今日头条”并非作品内容的创造者,“在版权法领域中,转发他人作品理应付费,这是尽人皆知的法律常识,但这款软件有没有尊重版权人起码的权利?

  文章认为,一方面“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是“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另一方面,其“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虽然省去了用户反复查找新闻的烦恼,不过也触及了版权法所容忍的底线”。

   回应:

   有异议可断开链接

  针对质疑,“今日头条”5日下午在官微作了回应,表示“有些媒体朋友产生了误解”。

  回应称,如同任何一家搜索引擎,其只与网络媒体合作,且遵守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作为国际互联网通行的道德规范,R obots协议也叫爬虫协议,其功能就是告知搜索引擎服务器上的哪些页面能被抓取,哪些页面不能被抓取。

  “今日头条”称,其会尊重所有媒体网站,对任何有异议的内容断开链接,并称已和数千家媒体网站、门户垂直网站等达成合作,“对合作网站页面完整展现给用户,包括网址、广告、品牌、下载链接、微信公众账号等”,“许多合作网站每天获得了上百万用户访问”。

   多家门户网站否认合作关系

   已有传统媒体提起诉讼

  据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网易之外,四大门户中的新浪、腾讯、搜狐均和今日头条有合作关系。不管是口头、书面、技术对接层面,合作方允许今日头条抓取,反之,其为合作方导流。

  不过搜狐否认与今日头条存在合作关系。腾讯网5日也表示,和今日头条没有合作。门户网站当中,新浪表示在新浪网内容、微博上与其有合作。在今日头条最新获得的1亿美元C轮融资中,新浪微博作为战略投资方跟投。

  据悉,在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中,一般的模式是,门户每年付出一定金额,获取传统媒体的内容。但今日头条并不支付这方面的版权成本,就可以抓取包括纸媒、网媒、自媒体等呈现在网络上的内容。

  另一方面,“今日头条” 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著作侵权为由告上法庭。6月4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广州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授权,享有对广州日报自有版权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