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创学校“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现场
4月1日下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校领导凌靖波、张清华、王恒胤、李华、李德豪、彭志平出席会议。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机关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纪委办监察处全体干部共计193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校长张清华主持。
会上,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华作了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执纪监督问责,努力开创学校“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形势,指出了广东高校特别是本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2016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生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监控;深入推进纪委职能“三转”,打造纪检监察工作铁军。
学校党委书记凌靖波作了题为《始终踩着不变步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创学校“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讲话。凌靖波充分肯定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2015年所取得的成效,并就新形势下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点指导意见:
一是勇于担当,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凌靖波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纪委的政治责任,是纪委职责的归位,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关键在基层、关键在人。
二是严字当头,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实施,牢牢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前沿阵地。
三是持之以恒,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在坚持中见常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要在具体工作中见成效,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作风转变。要在制度落实中见长效,重点加强对办公用房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四是从严从实,着力把好选任和监督干部关口。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从实选拔干部。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从严从实教育干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
五是改革创新,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惩防体系。通过在党风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及审计监督上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推动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向前发展。
张清华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不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它是各级党委(党总支)必须肩负的主体责任,更是学校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校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完成。他强调,党员干部要将“遵章”与“立德”、“廉洁”与“立世”结合起来,以“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自己、对照自己、勉励自己,以踏石留印的拼劲、久久为功的恒劲和百折不挠的韧劲为学校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方便与会人员传达学习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在会议开始前,纪委办监察处向全体与会人员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