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如何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纪
“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指出了严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才能使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纪律松弛,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
“山西朔州市平鲁区榆岭乡东石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玺平伙同他人,违反财经纪律,将多次收取的污染费8.9万元,未入村财务账,私设小金库”“山东聊城市冠县气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胡涛,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湖北武汉市新洲区原区水务局总工程师胡金平在工作时间离开单位到某麻将厅与3名社会人员带彩打麻将”……
以上是部分省区市通报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松弛案件。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404起,其中,违反工作纪律2680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违纪案件,如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庸懒散,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共计35599起。
数据表明,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完善纪律规定、加强执纪问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不可否认,依然存在着大量顶风违纪的案件,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
我们党是肩负重要使命的政治组织,入了党,就意味着比普通人多尽一份义务,党员干部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新时期面临的各种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求我们党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严明党纪,纪律教育必须经常化、制度化
组织干部赴监狱听服刑人员忏悔报告、编印32例村官违纪案例全市发放、“勤廉工程”警示图片展全市巡展、及时通报典型违纪案例……今年7月至9月,广东清远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严明党的纪律必须重视纪律教育。“但现在,有些党组织在纪律教育理念上存在误区,贯彻纪律教育不够到位,纪律教育内容空泛、形式单一,缺乏普遍性、层次性、针对性、长期性,甚至出现了党的纪律教育提起来重视、实践中忽视,讲台上重视、讲台下淡化,集中教育时重视、日常工作时难落实等问题。”中央党校副教授吕品指出,“纪律教育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当将容易使党的组织和党员各行其是,最终导致政治松懈、组织涣散,丧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应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目前,全国一些地方已经对纪律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进行探索。
广东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重点选取发生在领导干部身边的、社会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在播放警示教育片当天,广东就有一些单位与个人主动向纪检部门上交了违纪违法所得。
四川南部县纪委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今年10月起推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机制,并建立了以党纪条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考试题库。今后,该县新任领导干部、新加入党员、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人员均将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吕品指出,纪律教育经常化,应将集中教育和日常性教育结合,尤其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应把纪律教育纳入到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制度化保障学习的经常化,同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注重科学性,使得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执纪不严,制定再多规定也无用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对于党的纪律规定,涵盖的范围比较全面。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以及对于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的行为等各方面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中央党校教授李庆刚表示,但也应当承认,与加强提高从严治党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新要求相比,党的纪律规定当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有些纪律规定相对滞后,规定中一些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此外,有纪可依还必须执纪必严,否则制定出来的纪律规定就成了“花架子”。
10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则消息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江苏扬州市长朱民阳等人因今年5月9日在机关食堂接受超标准接待,受到党纪处分。领导干部因超标准接待这样的“吃喝”问题受处分,并点名道姓被通报批评,十八大以来这样的严格执纪频频听闻。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有的地方和单位纪律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出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有的干部怕得罪人,担心被查对象公报私仇,对违纪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干部原则性不强,碍于老乡、同学、熟人等的面子,对举报线索隐瞒不报,甚至将举报内容“通报”给被举报者;有的干部搞选择性执纪,执纪办案看来头、看背景,查下不查上、查远不查近、查小不查大、查疏不查亲,搞双重标准。
“执纪不严,制定再多规定也无用。”李庆刚说。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