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官员受贿107万获刑7年多 检举上级获轻判

23.07.2014  10:47
原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谢左章听判。 通讯员供图 郭清和曾担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南都资料图

  近日曝光的一份判决书,显现出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落马的缘起———从化市流溪河林场原场长李进因受贿107万余元,一审被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3个月;李进获得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除了自首外,还包含检举立功,而他检举的对象,正是曾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一把手的郭清和。     

  2012年至2013年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系统爆出腐败窝案,包含曾在园林系统任一把手、后任从化市市长的郭清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副局长刘燕堂,已退休的原广州市林业局(后与园林局合并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谢左章等人在内的多名官员落马。据广州市纪委2013年4月份的通报,窝案涉及广州林业和园林系统共13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2人,处级干部9人。至目前,多名落马官员已陆续获刑。

   案外案

   检举上级和副手 立功获轻判

  2013年1月份,李进受贿一事案发,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李进在被调查期间,还检举揭发了从化市市长郭清和、流溪河林场副场长温玉区等人的犯罪线索。李进说,他收受的款项很多用于接待上级指定过来的领导,导致案发后没有退赃。但他认为自己一直认罪,且积极配合调查,检举立功对广州市园林系统系列腐败案可以说有重大的立功表现,请求轻判。

  花都区法院认为,李进确有立功、自首等情节,综合其他情节一审对他做出有期徒刑7年零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的刑罚,并追缴其犯罪所得107.5万元上缴国库。

   窝案梳理

   广州林业和园林系统至少13人涉案被查

  2012年和2013年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爆出贪腐窝案,多名园林系统官员相继落马。

  最早是在2012年7月份,广东“三打两建”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已从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任上退休2年,时年63岁的谢左章向广州市纪委投案自首。谢左章后被认定受贿80万元,于2012年12月份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2013年1月份的广州市两会期间,时任从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的郭清和被发现请假。稍后在广州市纪委当月的定期新闻通报会上,郭清和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刘燕堂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郭清和在担任从化市市长之前,任职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2011年2月份调任从化前,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

  2013年6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郭清和涉嫌受贿280万元,已移送审查起诉。受贿金额中有30万元为购物卡。检方披露其受贿发生在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从化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他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流溪河林场场长李进受贿一案中,李进曾对郭清和与一名叫温玉区的男子进行检举。郭清和算是李进在园林系统的老领导,而温玉区曾经担任大岭山林场、流溪河林场的副场长,系李进的下属。李进所检举的内容,从温玉区的案情中可见一斑。

  2013年下半年,温玉区行贿、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二审,温玉区的行贿对象,就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郭清和及副局长刘燕堂。温玉区被指为了解决工作调动问题,分别向郭清和行贿7.5万元,向刘燕堂行贿16万元。温玉区后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至2013年4-6月份,广州市纪委通报市林业和园林系统腐败窝案共涉案13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2人,处级干部9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翟晋华其后也被宣布立案查处。

   观察

   帮人承揽工程收取好处费 下级求调动升迁行贿上级

  综观目前已经浮出水面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多名落马官员的案情,其犯罪主要涉及受贿、行贿两方面。一方面,手握国有林场运营权力的园林系统官员,多在林场工程的招标、发包、工程验收、款项结算等方面,为承接了工程的包工头提供便利,同时也会对包工头们为维护关系奉上的好处费、回扣来者不拒,甚至缺钱了张口去要。工程发包领域的权钱交易特征明显。一方面,部分基层园林系统官员为了职务调动、升迁,会向该系统的上级领导主动行贿,买官卖官,容易在系统内形成窝案、串案。

   李进受贿途径

   A

   工程上频频给予关照

   缺钱时向包工头开口

  现年39岁的李进,1995年从华南农业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广州市大岭山林场工作;2002年至2005年时,他当上了大岭山林场的副场长;2005年至2011年间还兼任了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处主任;此后,他又调任广州黄花岗公园主任约半年时间;2011年11月至2013年初落马期间,一直任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场长兼流溪河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正处级)。

  无论是在大岭山林场还是在后来的流溪河林场任职,李进都与一个叫刘武军的包工头走得很近。刘武军是广州劲星景观园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从上述林场承接了不少工程。

  “我跟他关系很好,过年过节的时候会送礼给他。”刘武军供述,从2007年至2012年,他一共送给李进35万元。最早在2009年春节的一天,李进跟他说这几年关照了他不少工程,现在缺钱用,让他准备一些钱。刘武军于是先后准备了10万元、15万元。“我主要是向他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支持我做工程。”刘武军说。

  从2007年至2012年,每逢中秋节、春节的前一天,刘武军还会约李进到从化南海食街吃饭,并每次送上1万元表示感谢。

  李进说,刘武军跟着他在两个林场任职期间确实承接了不少工程,而有些工程需要经过公司投标,他都会通知刘武军投标,有些小工程则直接指定让刘武军的施工队去做。在他的帮助下,刘武军不断有工程可做,每年工程量都有几十万元。

   B

   出面协调电站补偿事宜

   分6次收包工头52  .5万元

  温东卫是从化本地人,曾挂靠在多家有资质的公司承接了流溪河林场的工程。2012年5月,因为流溪河林场建设移民新村后,村民需要饮水,林场方面提出收回之前已承包出去的南山电站。承包了该电站的温东卫找到林场负责人李进,询问补偿金额及款项结算事宜。

  温东卫说,此外他还为了在土地开发、电站经营、工程承包等领域得到李进的关照,先后6次向李进送上了52.5万元。李进受贿后,出面帮助温东卫协调解决了南山水电站的补偿事宜。

  李进说,对方之所以给他送钱,除了电站的事情外,还希望在承接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上给予关照。“他很感激我,所以就给我钱了。

  李进称,他所得的贿款都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有部分还花在了送礼给上级领导等事情上,为了争取领导对他的职务升迁和业务工作上提供方便。但本案中,办案机关并未对李进以行贿罪提出指控。

   C

   以分包工程方式

   通过代理人受贿

  刘武军不但自己向李进行贿,由于两人关系不错,李进甚至让刘武军成为了他的代理人。当其他包工头想向李进送钱时,李进会让刘武军的公司先分包下对方的部分工程,由对方以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再由刘武军将其中部分款项辗转交给李进。

  行贿人侯碧清是一家规划设计院的副院长,他所在的单位本没有资质对外承接项目,但为了承接项目获利,他送给李进好处费共20万元。2008年时,侯碧清挂靠的一个机构中标石门森林公园的规划修编及设计项目,侯是实际项目负责人。他为了拉近与业主单位的关系,一次请李进吃饭。李进将包工头刘武军叫了过来,并对侯说刘武军是他“兄弟”,要他分口饭给刘武军吃。侯碧清意会到李进是希望通过刘武军收取好处费,遂提出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分包给刘武军来做。对此李进也承认,他后来和侯碧清商量,以签订转包合同的方式让刘武军分包部分工程。刘武军收到“工程款”后,会将其中一部分钱直接转交给他。

  李进称,他通过以合同分包的方式进行运作,主要是想掩盖收取好处费的事实。而刘武军也有求于他,不敢将这件事情说出来。

  检方称,李进一共从上述3名包工头手中,共计收受贿赂款107.5万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