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证电子副本的推行及应用情况如何

04.03.2015  22:15

  根据1997年国务院第143次总理办公会议作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一律使用IC卡"的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借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卡技术规范》和参照GB14916、GB16649系列国家标准以及ISO7816系列国际标准,于1998年3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家发布的国家非银行系统IC卡技术规范,受到国家金卡办公室的高度重视,同年12月国家金卡办核准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首家向全国推行的应用管理卡,并赋予"D156000001"的应用注册号,从而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在全国的推广应用奠定了技术基础。 随着组织机构代码在金融、税务、外贸、海关、公安、人事、统计、社会保险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各省市加快了推行代码证电子副本的步伐。截至2000年上半年,全国已有25个省市推行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福建作为沿海开放省份,推行这项应用技术不但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政府实施对社会和经济的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