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团代表热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该改则改该废就废

09.03.2015  13:06

  广东团代表们在热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左起张红伟、龙芳、王筱虹、张育彪)。南方日报特派记者 王辉 摄

  8日下午,被称为“管法的法”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事项的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按照这样的做法,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可避免行政部门起草法律法规案“夹带私货”情形的出现。

  与时俱进实现质的飞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育彪表示,法律要有群众基础,要可操作性强就必须广纳群众意见,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让社会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公司总经理张红伟表示,应尽快把相互“打架”的法律法规清理一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律法规必须与时俱进,该改则改,该废就废。目前有的法律法规已经过时,有的条文设定的法律责任过轻,到了该全面梳理的时候了。以前可能会觉得全面清理法律法规的工作量很大。实际上,哪些法律法规重复交叉、哪些互相“打架”,现在借助信息技术进行全面梳理变得很容易。

  全国人大代表、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认为,社会很关注立法质量的提高,现在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依法解决,社会对此充满期待,立法要与时俱进。可以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立法,委托专业人士或机构参与前期起草和后期评估,使立法实现质的飞跃。

  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立法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立法体制上,修正案草案体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

  一直呼吁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表示,一旦这部法律审议通过,各设区的市就都要行动起来,为这项工作做好准备,要充分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各地一旦获得立法权,就可以对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结合本地实际,让这些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比如说,环保法修订之后,环保部制定了5部配套规章,对信息公开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佛山取得立法权之后,就可针对这些具体工作进行立法进行保障。”她表示,地方立法甚至可以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更严格。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也表示,该市已经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佛山市目前已专门成立了法制委员会,以吸纳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才。一旦获得立法权,该市首先将考虑在环保、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从而为城市发展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向晓梅对此表示赞同。她指出,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将有助于调动各地推动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更有效地依法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碰到的问题。但是,地方立法的能力建设也有待提高,要提高人大立法机构及组成人员的专业性。

  让更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并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王筱虹说,当上人大代表以后,她更加深入地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包括意见征求、立法前的评估和立法后的执法检查等。但对于社会公众来讲,参与立法的宣传力度需要强化,有的法律法规挂到网上征求意见“遇冷”的现象应该避免。

  王筱虹指出,容易引起争议的法律法规草案,更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这样才能避免法律法规实施后遇到的执行难和争议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科员龙芳以自己参与门户网站建设的经历指出,法律法规征集民意好比专题策划,首先应该有视觉上的吸引力,其他还要考虑渠道的广泛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通过网络去建言献策,所以要开辟更多渠道开展立法意见征集。

  “碰撞,能产生更多的共识。”王筱虹表示,以立法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活动为例,不同领域的代表坐在一起讨论,不同的声音就出来了,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个人理解和认识的偏差。她建议,立法征求意见可以公益广告的形式让公众知晓,鼓励公众通过网上做问卷、写信反映问题等形式,更大范围地参与立法,这对于涉及民生方面的重要决策尤为必要。(辛均庆 叶洁纯 黄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