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转变”创新城市治理(零距离)

01.04.2015  19:11

今年春节期间,佛山市南海区及各镇的领导分头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解决村民生活困难。文 鑫摄

广东省佛山市是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常住人口800多万,其中外来人口占到近半。该市人口结构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量曾居高不下,社会治理形势较为严峻。近年来,佛山市积极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在经济总量跻身广东省前三位的同时,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位列全省第一。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等上门”向“上门等”转变

佛山市从转变观念入手,努力改变“居高临下”“等人上门”“一厢情愿”等传统思维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3年底,佛山市就政府工作组织问卷调查发现,约60%的市民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20% 的表示“一般”,还有20%的表示“不太满意”或“不满意”。围绕市民的“不满意”,佛山市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把环境污染、交通拥堵、食品安全等问题列为工作重点。禅城区南庄镇河滘村麻陈工业区,早年引进一些加工企业,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很大。为此,该镇一举关闭48家污染企业。近年来,佛山市投入70多亿元,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政务效能与廉政建设等。目前,23万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读公办学校,约占非户籍在校生的71%;处理污染企业722宗,淘汰黄标车约10万辆;80%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上网办理。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佛山市将传统调查手段与网络技术结合起来,上网察民意、上门解民忧。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认为:佛山有600多万网民,网络信息海量,直截了当。用好网络,我们就多一个了解民意的帮手;群众所想,就是我们开展工作的着力点。

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从“独角戏”向“大合唱”转变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但效果欠佳,“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政府疲于应对,群众也不满意。佛山市变革治理主体,让政府部门“归位”,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市民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佛山市编制了政府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职权清单和企业投资管理“三单”,即负面清单、准许清单、监管清单,涉及172个行政机关。截至目前,该市共清理行政职权11773项,取消行政审批95项,新承接上级下放事权194项,调整优化行政审批303项;市、区两级公布禁止和限制投资措施591条、准入审批事项415项、监管措施平均2033条、监管标准平均2598个,85%的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区、镇(街)办理。市委副书记、市长鲁毅说:“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必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化、程序化、标准化,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倒逼政府部门规范审批、不乱作为,群众按规矩办事、不动歪念。

通过管住政府之“”、放开市场之“”、激活社会之“”,佛山市逐步走向“小政府、大社会、好市场”。政府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南海区“社区事务参理事会”、顺德区“社区公共决策和事务咨询委员会”、三水区“村民议事会”等相继成立,成为民主议事、协商决策、监督评议的重要平台。顺德区现有咨询机构37家、社会组织1000多家,740多名社会人士进入公共决策咨询机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超过1亿元。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从“讲关系”向“讲规矩”转变

佛山市大力实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动调解纠纷法治化、服务群众制度化、民主监督规范化,形成办事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认规矩不认交情的社会治理新常态。

为加强法治建设,佛山市修订了《法治佛山建设五年规划》的有关条文,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具体内容,推动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实施“一村居一律师”工程,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截至目前,全市759个村居全部派驻律师,签约率达100%,提供法律咨询8万多件。顺德区陈村镇曾被列为省、市“突出信访问题重点管理单位”。该镇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探索“源头维稳、协同共治、利益共享、法治惠民”新路子,近年来解决60多个重点信访问题,社会秩序实现了由“”到“”的逆转。

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佛山市出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镇(街)领导干部驻村(社区)直接联系群众、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制度措施,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基层民主自治和法治化水平。突出定人、定时、定点,狠抓领导干部驻村(社区)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全市32个镇(街道)、698名干部联系738个村(社区),坚持定时进村(社区)驻点办公。2014年,全市驻点干部直接联系群众2.7万多人,收集意见1.6万多条,其中95%的问题在镇、村得到解决。禅城区规定“六个办”,即一窗办、马上办、限时办、网上办、天天办及全区通办,服务窗口总量减少1/3,办事总量却翻了两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