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晓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创新驱动是经济发展的高级形态,在持续释放生产力的同时,也会在诸如就业、分配等领域形成一系列新挑战。我们在实施创新驱动的同时,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技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科技伦理取向,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创新驱动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六世纪以来,世界发生了多次科技革命,每一次都深刻影响了世界力量格局。从某种意义上说,科技实力决定着世界政治经济力量对比的变化,也决定着各国各民族的前途命运。
世界科技发展和工业化进程是由一次次波澜壮阔的重大科技革命引领并生发推进。每一次科技革命不仅是一次“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的重大创新,还往往会带来重大的社会组织制度创新乃至思想文化创新,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力,推动社会形态进步。依靠科技革命强有力的推动,人类社会得以告别农业社会迈入工业社会,进而又迈入到信息化社会。科技革命也对各国发展形成了积极的挑战。当科技革命到来时,只有那些主动把握乃至积极引领科技变革大潮的国家,才能取得历史主动,占据国际领先地位。当前,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大幕已经徐徐拉开,数字科技正在深刻重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全球经济运行机制、社会交往和国家治理模式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面对21世纪的科技革命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驱动力。
二、科技自立自强,创新驱动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与前两次科技革命失之交臂,直接造成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积贫积弱。新中国成立之后,无论是出于发展动机还是国防安全动机,都必须尽快补上科技革命的课,实现对先发展国家的技术赶超。从毛泽东同志号召“向科学进军”,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科技自立自强”,一以贯之地体现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国家意志和民族意愿。
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在西方严密经济封锁的国际格局下,我国以行政指令性计划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战略,在能源、机械、原材料、化学等基础工业上取得重大突破。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技成就,使得中国在核武器、空间武器等国防尖端技术领域进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开始探索更加适合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制度,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大提升了各类要素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全方位迅速缩短了与国际先进科技水平的差距。尤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提出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重大科学论断,明确了中国发展模式要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为主全面转向创新驱动为主,并站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高度,作出了“当前,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和加快应用极有可能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使产业和经济竞争的赛场发生转换。……我国能否在未来发展中后来居上、弯道超车,主要就看我们能否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迈出实实在在的步伐”的重大战略判断。
在中央的统筹部署下,我国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创新投入不断加大,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现在,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达到二万八千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飞速发展壮大,国家科技实力突飞猛进,在诸多领域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乃至“领跑”的历史性跨越,已经成功迈入创新型国家。
三、科技创新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追求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初心使命和价值追求。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数字革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的主要赛道,但数字革命有可能通过弱化劳动关系、数字鸿沟甚至对部分劳动者“去技能化”等效应,进一步削弱部分弱势劳动群体在就业市场与分配结构中的地位。需要我们在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治理应对。
数字经济正在深度重塑劳资关系。伴随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深入发展与融合,创造出零工经济、共享经济等一批新的就业模式,这一方面使得劳动力市场更加“灵活”“自由”,但也使得资本与劳动者间关系出现了一定的“去劳动关系化”,削弱了劳动者获得有效法律保护的能力。数字经济发展还可能造就“数字鸿沟”,进一步排挤那些受到教育条件限制、数字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最后,数字经济还可能导致部分劳动者被“去技能化”。在数字劳动过程中,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劳动者的个人技能积累。这使得低技能劳动力变得更加廉价且可替代,进一步削弱了劳动力在与资本的博弈中的谈判地位。
科技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科技伦理与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以数字经济为主要范式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科学把握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针对科技创新带来的生产效率、劳动关系和社会变革,通过“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将有效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与公平分配的政治体制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不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构建科技革命的中国之治,实现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新科技带来的发展成果。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坚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数据及数字经济具有外部网络性、强渗透性,其技术本身以及依托的组织(比如平台型企业)产生的高创新能力和高生产效率是传统经济所无法比拟的。需要积极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扩大数字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需要加快布局数字产业链,以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为着力点实现制造业朝着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加速前进。
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驱动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针对数字经济引发的社会公平挑战,必须加快推进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新型分配基础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数字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识别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社会保险机制和政府规制机制,缓解数字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的劳资关系。针对潜在的“数字鸿沟”和“去技能化”风险,必须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全面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数字素质,缩小城乡居民间的科学素养、金融知识、技术信息的差距,在把握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的同时,不断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不断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人与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海洋强国建设实验室”执行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