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高:紧扣发展主线创新县域治理
县域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据着特殊的重要地位,“郡县治则天下安”。要推动县域发展迈上新水平,开创我省县域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需要大力提升县域治理能力,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县域治理的优劣不但直接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民生福利的共享水平和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水平,而且对推动更高层面的制度创新与治理能力提升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标本性的意义。创新县域治理,关键是要提升县域党委和政府发展经济的能力、保障民生福利促进共享发展的能力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提升发展县域经济的能力
县域经济是富民安民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创新县域治理,最重要的仍然是提升发展县域经济的能力。在我省58个县级市、县、自治县中,近八成的县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其发展存在着一些共同优势,例如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以及自身发展动力催生的后发优势等。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升发展能力。一是提升政府对发展县域经济的引导能力。各级政府要简政放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营造有利可图、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让经济主体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服务;要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发展民营经济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和惠民性。二是提升县城发展的带动能力。要以县城建设为中心,发挥县城的信息、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引导农村人口、乡镇企业、商品市场向县城集中,形成聚集规模效应和城乡互动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三是提升发展特色经济的能力。要根据各个县域的优势及特色,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县域特色发展;要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县域分类指导,推动县域培育发展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优势资源打造产业集群。
提升促进共享发展的能力
共享发展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共同富裕目标的深刻体现。县域治理创新必须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体现统筹兼顾、追求普遍受益,提升县域共享发展水平。一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兜底”意识,切实保障底线民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使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使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水平达到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要改变当前有限的财政资金偏重于硬件设施建设而轻于使用管理的现象,注重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服务内容之上;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民生社会事业的多元供给机制。二是提高精准扶贫能力。要在识别贫困人口致贫机理的基础上,瞄准贫困对象进行精准扶贫;要根据我省贫困人口分布已呈现碎片化、分散化、细小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提高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防范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掉入“贫困陷阱”而产生新的贫困者,探索把占人口10%左右最低收入群体的人纳入扶贫对象的机制,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链条。三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致富能力。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引导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社会财富分配,缩小人群、行业和职业间的收入差距;要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保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水平。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创新县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一是理顺政府与社区关系。要梳理政府与社区的责任清单,减少行政指令,增加服务供给,探索在多元治理理念下的协同共治模式,实现政府、社区和居民的融合共治。二是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障城乡社区居民自治权利,提高城乡社区居民参与度。三是提升县域人口治理能力。要根据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要求,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通过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更多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县域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