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22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江门占5宗

09.04.2016  08:43

  近日,环保部通报了2016年1至2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向全社会通报了22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广东省占了10件,比例较大。而这10件案件中又有5件案发于江门,占了全省的一半。

  据了解,出现违法问题的5家江门企业分别是中烟摩迪(江门)纸业有限公司、江门华沣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开平市恒辉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存在问题多是排污设施不齐全,排污不稳定或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原有的锅炉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情况。新会区环保局已先后两次对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正加快治污设备升级改造工作,预计今年6月中旬可完成改造和整改。

  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先后针对江门华沣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予4次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今年1月27日、2月18日分别对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计罚,罚款数额合计高达48万元。目前江门华沣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烟气脱硝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监测显示,外排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

  据介绍,目前开平市恒辉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中烟摩迪(江门)纸业有限公司和江门市三木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废气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