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团拟提11件议案 建议村(居)委会任期增至五年

05.03.2016  09:28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尚未正式拉开帷幕,广东代表团的代表们就已经开始积极讨论准备提交大会的议案。4日下午,根据安排,广东代表团召开了议案座谈会,讨论今年提交人代会的议案。

据初步统计,广东团拟提出11件议案,涉及制定生态补偿法、银行卡被盗刷索赔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延长村(居)干部任期等。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董柳

就土壤污染立法补偿

座谈会还没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就忙着给各位代表派发材料,积极推荐自己的议案。

由于议案需要至少30位代表联名才能提出,所以座谈会现场,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都在尽力介绍。

今年,吴青带来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补偿法》的议案。“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制定生态补偿的方式,要规定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以及补偿标准,要对生态补偿的信息进行公开,要规定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则接连提出3个议案,分别是: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议案、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的议案。

服务责任”应立法规范

银行卡遭遇‘盗刷’索赔难,银行内部相互推诿,责任不明导致受害人索赔无望;商场电梯惨见‘吃人’事件,各商场、宾馆等服务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每个人随时在接受各种服务,却没有一部“服务责任法”来保证服务质量。

为此,朱列玉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责任法》的议案”。他认为,制定这部法律,可以将占据现代生活大部分的服务交易纳入法律的调整中,对较为强势的服务提供者形成一种制衡,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更符合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朱列玉还提出了“关于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司法改革提供法律支撑的议案”,建议增加法院、检察院的组织形式——如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等,增加司法责任制的规定等。

村委会任期增至五年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提出了“关于提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有关内容的议案”。

三年一届,任期短、轮换快,村(居)干部普遍存在‘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每一届班子沉下心投入工作的时间极短,难以完整实施有利长远的工作思想和发展规划。”陈奕威在拟提出的议案中建议修订相关条文,将村(居)委会的任期由三年增至五年。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的议案”。陈舒说,制造业、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她和多名广东团的代表与全国多地的租赁协会及企业、司法机关、政府部门进行了交流,发现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中就有“法律法规不健全”,而参与调研的企业强烈要求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融资租赁法”,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