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责任,抓落实,龙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0.06.2014  18:37
   龙门县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该站)在龙门农业机械管理局的领导下,依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重责任,抓落实,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扎扎实实地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和监督工作,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以来,该站受理群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53宗,其中收割机11宗、拖拉机41宗、插秧机1宗。该站的做法是: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抓好机构建设
      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0年5月以龙机编[2010]017号同意设立龙门县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也是全省率先获到编委正式批文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该站成立后,为切实抓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县农机局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将7名监督员分工负责,每人联系1-2个乡镇,主要负责了解该乡镇补贴农机具使用质量情况。
    二、抓好宣传,工作到位
    龙门县农机局专门设计印制了《龙门县农业机械质量跟踪调查表》,对农民购买的农业机械,由投诉监督站的人员逐一填表登记,农民每购买一台机械就派发一张印有监督电话号码的小卡片,并在各个农机经营门店统一悬挂制作有投
诉监督电话号码的牌匾,让农机用户都知道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同时对补贴农机具进行质量跟踪调查,主要采取电话调查和上门调查的方式,如实记录农机用户使用农机产品后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农机质量投诉程序,依法受理质量投诉
      该站受理投诉分三大类:一是“三包”期间投诉;二是“三包”期间主机投诉和其它部件投诉;三是“三包”期后投诉。
   (一)“三包”期间质量投诉:凡是“三包”期间机械质量投诉(注:不是人为损坏,用户与厂家不能达成共认的),如厂家与用户达成解决共识的,质监站不介入。受理案件前用户必须提供有效的购机发票证件,电话号码、地址和正确理由;可以电话投诉和直接到质监站投诉,受理案件投诉前,首先登记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记录和农业机械质量跟踪调查表,从受理时间开始,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二)“三包”内主机损坏,如用户不根据“三包”法内容进行私自拆装,造成责任问题,质监站协调处理,并督促厂家履行“三包”责任。
  (三)“三包”期后投诉,质监站抱着公平、公证的工作原则,对双方高度负责任的原则进行公开化处理。
    四、依法处理农机质量投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补贴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保证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让政府满意,农民受益,该站积极争取工商、质监、消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每一宗农机质量投诉都能热情、热心接待每位农机质量投诉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协调处理,加强沟通与协商,有力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圆满解决了农机质量投诉的纷争。如廖某投诉某农机企业生产的收割机使用不久后,发动机壳件爆裂,收割机厂家与发动机的厂家互相推卸责任,该站的人员积极与厂家协调、沟通,发动机厂家最终派出技术员将他们的发动机免费更换。又如2011年10月份,龙门县龙田镇田美村的黄某购买了某牌收割机,经常脱料脱得不干净,还有其他两位农民的同品牌收割机也出现了同样的故障,3位农民与厂家和销售商都进行了沟通协商,但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到2012年6月,他们到该站和县消委会王坪分会进行投诉,该站受理后,与经销商反复协商,召开经销商与3位投诉人的协调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3位投诉人达成初步共识,经销商向3位农民赔礼道歉,此外还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对机械进行全面检测,并对故障隐患进行维修处理,经销商售后服务部对该机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并延长一年售后服务。对协调处理结果,3位投诉人表示满意,切实维护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深受群众称赞。
   该站急农机用户所急,重责任,抓落实,认真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2013年全省共受理农机质量投诉64宗,其中龙门县有30宗,占全省46.9%,对农机质量投诉不推诿,件件抓落实,切实维护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00多元,受到农民的称赞。该站的做法值得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