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落马细节:开咨询公司套现贿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军 通讯员 穗纪宣) 面对纪委的办案人员,杜良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自己多年来苦心遮掩的罪行还是将昭然于众。2014年初,广州市交委副主任杜良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纪委调查。2014年4月,杜良英涉嫌受贿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2014年12月,杜良英被广州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近日市纪委深度剖析了杜良英违纪违法案件。
据查,1998年2月至2013年11月,杜良英在历任市公路局副局长、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交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路政管理、公路规费征稽等业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请托办事,收受了他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逾200万元。
案件特点
迷信关系 权钱交易
杜良英为人比较谨慎,既想收钱又怕东窗事发,思来想去,他认为必须要找“关系”好、信得过的人,通过牢靠的“关系”来实现长久稳定的权钱交易。杜良英案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无论是行贿人还是中间人、代理人等,都与杜良英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杜良英的亲信。
老朋友罗某某为获得高速公路水泥标的招标代理业务来游说,杜良英收钱帮忙。与叶某某私交甚笃,杜良英发现叶某某有所谓的“政法背景”,对叶某某的各种请托来者不拒,收受叶某某巨额贿赂款。
分管业务 动脑寻租
杜良英在分管公路规费征稽处期间,在购置物业作为收费中心使用时,经叶某某的介绍购买了某物业,从中获取好处费。
2004年至2006年,杜良英在担任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主动向叶某某透露招投标信息谋利。
掩盖贪腐 煞费苦心
在叶某某介绍某石油公司承租西二环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区经营的过程中,为了掩盖收受的所送款项,由叶某某出面,通过一家财税咨询公司与石油公司签订一份虚假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从中套现贿款。
原因剖析
权力集中 为所欲为
杜良英在市公路系统长期担任领导职位,长期分管路政管理、规费征稽等业务工作,掌握着相关业务实权,成为一方的“诸侯”。
在其权力触及的范围内,又存在着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空间大、寻租利益高等漏洞,缺乏权力制约监督。
如杜良英的“一支笔”、“一张嘴”就能够决定购买叶某某介绍的物业作为公路规费征稽处办事大厅,这过程不经评估、立项、呈批手续;而且,原计划购买一千多平方米,最后变为购买两千多平方米,任由领导意志决定。
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加之在特定业务领域,权力高度集中,就给了杜良英这样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和组织授权分管的业务变成“私人领地”,为所欲为,大肆捞取个人非法利益。
心态失衡 放松底线
杜良英在39岁时就已经是广州市副局级干部,引来旁人多少羡慕。之后的20年多来,杜良英的职位升迁速度放慢,这使他产生了受挫感。他觉得,既然仕途“不顺”,就应该在金钱方面有所“补偿”。
正是这种失衡的心态,让他放松了底线,放松了自我学习和自我要求,把手中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他自己坦言,“把廉政教育当儿戏,人在曹营心在汉”,大会小会上光靠嘴巴念讲稿,要求下属要加强廉政教育,自己就是个表里不一的“双面人”,把“服务本位”变成了“利益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