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明主任、周根旺副主任赴东源县社检查指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1月6日,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周根旺到东源县社检查指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河源市社、省财经学校等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在听取河源市社、东源县社有关情况汇报后,李朝明主任对东源县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东源县社为河源市供销社系统树立了榜样。他强调,一要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精神。要珍惜当前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把握机遇,勇于担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力戒等待观望、患得患失,否则将一事无成,发展差距也将越拉越大。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吸取过去那种“卸包袱式改革”的深刻教训,始终把改革与做大做强供销社有机结合起来。二要恢复重构基层社。要高度重视基层社改造发展,基层社是供销社发展的“根”,如果基层社丧失服务实力,供销社就会失去根基,便谈不上为农服务。如何恢复重构和发展基层社,中发11号文提出多种形式和途径,关键要抓落实,结合实际,选准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方式,大胆探索和勇于实践。三要发展经营服务。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生存、良性发展、持续发展的问题。要建立县级统一管理平台,与下面各网点和基层社实行有效对接,形成上下贯通、上下连接有机整体,解决各自为政和弱小散问题。要开拓新业务和发展新业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借助中央、省的有关平台和政策,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河源供销社发展的新路子。四要加强廉政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廉政建设和风险管理,切实做到强有力的管控和公开透明,特别是对社有企业的改制重组、项目投资、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做到公开透明。要正视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年龄偏高、学历偏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盘活存量、外部引进等措施,加快建设一支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