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网购仿真枪获走私武器罪 法院判无期称情节特别严重

15.04.2016  21:24

    央广网漳州4月15日消息(记者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玩过真人CS的人对仿真枪都不会陌生。然而,一个福建少年却万万没想到,一次网购却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两年前,18岁的小刘从台湾卖家手里,网购了24支“仿真枪”,但是被海关查扣。经过鉴定,其中的20支竟然属于枪支。

    2014年8月,他因以走私武器罪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为,买卖仿真枪为法律禁止,走私的仿真枪经鉴定为枪支,已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虽然已是终审,但律师认为,在购买环节上的细节仍然存在争议。本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件立案复查。那么,仿真枪究竟是怎么变成真枪的呢?

    胡女士最近一次见到儿子小刘,是在今年3月20号,她每月一次到福建漳州监狱的探视。胡女士说,他很悲观。他老是觉得自己被判了无期徒刑,表现再好,出来也跟我们这个年龄差不多了。

    2014年,小刘18岁,在四川老家通过网络向一个台湾的卖家购买24支“生存游戏BB枪”,总价格30540元人民币。

    胡女士说,自己知道,他跟自己商量过,“他喜欢玩这个嘛,我们那个时候也跟他讲过,就买一两支吧,不要买那么多,他跟我们讲一两支的话台湾那边不发货,要达到一定的钱,3万块钱才发货。

    小刘没有拿到这些枪,而是在家里等来了海关的工作人员:“那个钱后来被退回来了,听说卖家告诉我儿子,这个东西被海关扣了,钱我退给你。”胡女士说,从买东西到钱退回来是一个多月,从钱退回来到海关的人去家里是过了半个多月。

    胡女士说,一开始他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没有收到东西,没有见到东西嘛。我们觉得最多可能就关一下,几个月就会放出来。

    2014年9月29号,小刘因为涉嫌走私武器罪被逮捕。去年4月30号他被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8月25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律师在这之后成为小刘的辩护人。去年11月,他会见了小刘:“他的状态是非常糟糕,觉得自己非常冤,觉得不可理解。他说自己只是有这样一个兴趣爱好,就突然被判刑了,而且是无期徒刑,就觉得生活没有指望,是绝望的。

    结合小刘写的材料,徐昕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无罪申诉:做无罪申诉最主要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因为在研究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他这个仿真枪都很有可能不是当事人买的。

    徐昕说,一二审判决中只证明小刘向网名叫“碧海蓝天”的卖家购物,以及一对台湾夫妻向小刘发货,但不能证明这对台湾夫妻就是“碧海蓝天”:“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他买的枪和他最后被扣的枪是不一样的,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买的4支长枪都是充电的,但是被扣的枪全部是充气的。

    徐昕还对一二审判决中的一些证据提出疑问。他表示,小刘只是为了买玩具枪,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造成危害:他买枪根本就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好玩、收藏,主观上是没有任何的犯罪故意。而且客观上他没有犯罪的行为,他这个枪根本就没有到手,客观上就没有收到这个枪。

    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同样看起来是一杆枪,法律上到底属于真枪还是仿真枪?中国公安部2001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当中,判断标准是要用一块 25.4mm 厚的干燥松木板,枪口离木板1 米射击,如果弹头穿透这块松木板,就判断这支枪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者弹片卡在松木板上,证明这支枪足以致人伤害。以上两种情况,认定为枪支,也就是真枪。而在2010年,公安部对这份《工作规定》做了修订,当中没有再提到这种实验的鉴定方式,而是明确提出,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一律认定为枪支。而与此相关的《仿真枪认定标准》和《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在2007年就已经提到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个分界值,它的依据是可以对人体最脆弱的部分——裸露的眼睛造成轻伤,但是不能够击穿皮肤。

    这个标准的变化曾经引起争议。小刘的辩护律师徐昕说:“他这个案件涉及到最大的问题,也是我关注这个案件最大的动力,就是因为它涉及到更多更一般的人。因为现在中国仿真枪的认定,把它认定成真枪的标准非常低,也就是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相当于是2001年的标准的九分之一,比旧标准低很多,近距离打都只能出现一个红点,皮肤都不能受伤。

    根据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查询,而日本和台湾地区认定枪支致伤力的标准为20焦耳/平方厘米,是中国公安部现行标准的11倍。因此在邻近国家和地区是合法玩具的枪形物,只要一入境就会被鉴定成“中国特色”的枪支,对相关当事人的处罚会跟真正的枪支案同等。朱征夫因此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提案中,建议重新审查相关的枪支认定标准。

    为了方便探望儿子并且为他的案件申诉,小刘的父母离开四川老家,到福建打工。小刘的母亲胡女士介绍,案发之后他们已经联系不上台湾的卖家。她本周得知,福建省高院已经对小刘的案件立案复查。

    有媒体也引述福建省高院的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