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定出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定办法

15.07.2014  19:12

广东省制定出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定办法

 

为加快我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定办法》,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评定办法》共十八条,明确了小微型企业的定义、评定的范围以及评定的级别;对申请企业的条件作了规定;明确了评定的方式、程序;对达标企业的证书或牌匾的有效期、延期以及对取得达标的企业后续管理作了相关要求和规定;对评审单位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等内容。《评定办法》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企业自主创建、行业依法监管、社会组织参与技术服务的思路,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同时,《评定办法》明确各地可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灵活有效措施,依法依规推动当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地区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安全监管二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