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随迁子女入学新办法:企业将获不超8个学位指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月 通讯员 云宣) 白云区教育局日前发布《广州市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社会公众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意见。
三类人随迁子女可读公校
《办法》规定,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白云区统筹安排学位要求的相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三类人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到白云区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就读,期间享受白云区户籍学生待遇。
优质企业学位指标不超8个
为了照顾辖内的优质企业员工子女,区教育局会安排给区内优质企业员工子女一定的公办学位,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办法》规定,每年每家企业申请安排起始年级学位(基本指标)不超过4个(含小学、初中),并在申请时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排序。如果企业申请的名额超过基本指标,而当年全区申请实际使用的指标仍有空余,可调剂满足企业提出的名额需求,但每个企业总指标名额不超过8个。
积分入学需5月20日前申请
另外,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按照“积分入学申请”来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根据夫妻双方在白云区的居住年限、就业务工年限以及购买社保年限等情况算出积分,最后按照积分的高低确定入选学生。申请人于每年5月5至5月20日可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参加全区统一制定的积分计算办法进行积分。教育指导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计算核准积分。积分结果经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进行由高至低排序并于7月1日前向社会公示。
意见反馈
市民如有反映意见,可将纸质版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email protected] ,也可以发传真至86371609。
信息时报讯(记者 林进挺) 近日,花都区教育局官网公布了《外来工人员子女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从今年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花都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省五年”条件的,可优先申请积分入学。
符合“省五年”可优先申请
据了解,今年积分申请入学除了按不同批次分配学位外,还特别明确,符合“省五年”条件的外来工人员,其适龄子女可优先按积分申请入学。根据《办法》,所谓“省五年”,指的是符合在花都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在广州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省五年”条件的外来工,其适龄子女可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公办学位不足或到民校就读
在学位分配中,符合“省五年”条件而因申请入学地公办学位不足而未能入读志愿学校的,教育部门将根据入学申请人在本批次的积分高低排序,与填报入学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学位。此外,若因公办学位不足,符合“省五年”条件但未能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公办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入读。统筹到民办学校入读的,入读学生享受与本地学生相同的收费待遇;接收的民办学校享受财政经费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普通积分”也可申请入学
《办法》明确,《办法》实施中,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可按照“普通积分”的办法申请积分入学。该批次属第二批次学位分配,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按“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广州市工作年限得分”、“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得分”的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意见反馈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至花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