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最快几分钟搞定

19.08.2015  11:44
原标题: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最快几分钟搞定

  “我们有个项目,去年12月开始办理报建,今年春节前就拿到了施工许可。预计8月可以竣工,11月可以整体开业!”来自中山的富元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国晖说,“年前报建、年底开业,这个速度,放在去年还不敢想象。

  广东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第一个、也是全国唯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试点省份。这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

  南方日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今年3月1日,我省启用新的备案系统,截至7月底,全省共办理备案项目3964个,项目总投资7572亿元。备案效率大幅提高,手续大大简化。最快的几分钟就能完成备案,一般数小时办结,大大低于5个工作日的法定办理期限。

  广东获得新的先发优势

  “说实话,以前办事是割裂和盲目的。换句话说,我知道要办这么多事情,但对于先找谁后找谁、哪个事项找哪个部门,一头雾水。”荔园地产顺德项目有关负责人冯锦仪说,“现在最大感受就是‘清晰’。要准备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步骤,都一一清晰标明了。

  今年2月17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通过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企业投资项目“非禁止即可行”,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前期手续大大简化,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

  省发改委副主任黎明向记者解释道,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不仅仅是单项改革,还包括与之配套的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行政审批清单令政府‘非许可不可为’,规范了审批,优化了流程,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通过政府监管清单,规范企业投资和市场行为,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统一市场。这3份清单是一个整体,通过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将政府的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范旭认为,广东此次成为国家批准的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试点省份,是一种新的先发优势。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口,是政府对企业投资管理方式的重要转变。

  是激发市场活力关键抓手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投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就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抓手。”黎明说,为使我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他们研究了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地区和国家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发现如下几个特点:大多实行大部门制,审批事项同步办理便捷高效;法律法规体系十分健全,审核标准规范细致公开透明;监督管理手段多样、措施有力。

  黎明表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省现行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存在审批环节多、审查内容繁、审核标准不规范、政府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投资意愿。与此同时,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依然存在。

  为此,省发改委从2014年6月开始着手对原有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015年1月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指导意见》。3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用统一的新备案系统,企业直接从省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专栏进入备案系统办理网上备案。

  截至7月底,全省共办理备案项目3964个,项目总投资7572亿元,项目涵盖通讯终端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发、生物制药、电商物流网、文化传播、生物质供热、分布式光伏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黎明介绍道,从新备案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备案办理效率大幅提高。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后,从备案机关受理到打印出证,最快的几分钟就能完成,一般数小时就能办结,大大低于5个工作日的法定办理期限。

  试点清单将进一步精简

  黎明介绍,除了启用新备案系统之外,我省还大力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办理。

  据介绍,中山市将项目全流程所有审批事项打包分成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报建、竣工验收4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实行并联审批和标准化管理,审批时限从300个工作日压缩至55个工作日。佛山市顺德区建立了“联合审图”制度,将涉及的4个部门、7个图纸审查事项并联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流程监控”。佛山市南海区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联合验收”,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验收办公室,验收时间从以往的100多天大幅压缩至现在的13个工作日。

  黎明透露,下一步,省发改委还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并推进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多个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在省、市、县三级实现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

  此外,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可对负面清单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予以精简优化;可积极探索“总承包式”审批、“并联”审批、“联席会议”集中会审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吴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