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企业未为职工参保缴费 核查属实将加倍处罚

26.08.2015  12:54
原标题:企业未为职工参保缴费 核查属实将加倍处罚

 25日,记者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9月底之前全市所有企业要自查参保情况,10月起将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将采取相应措施。

  市人社局养老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惠州要花两年时间,于2016年力争实现企业全员参保。此次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发出通告,要求9月30日前全市所有企业单位要开展自查,为全体职工依法参保,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参保缴费情况及时告知参保职工。

  从10月起,人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媒体曝光,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这些措施,将建立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花名册,将被举报投诉、拒不整改等未依法为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的企业列入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名单。从12月1日起,这些信息将定期在市人社局、市地税局网站或相关媒体进行通报。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市企业参保人员达160多万。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很难做到全员参保。但对于恶意拒绝为员工参保的企业,或员工反映应保未保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曝光。

  据介绍,全市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将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职工可到当地地税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网点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对企业未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将对企业加倍处罚,并列入企业未全员参保缴费重点督查对象。 (记者/刘光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