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惯例发年终奖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

18.01.2019  15:14

大洋网讯 昨日,由广州南沙区司法局和南沙区企业联合会举办的南沙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南沙举行,现场邀请专家对工资支付、社保代征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讲解。

年终奖虽不属于强制性的福利报酬,但年终奖的支付问题在劳动争议中较为常见。律师曾敏华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因此年终奖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要不要发年终奖得分情况。“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明确规定了要发放年终奖,单位必须要发,否则属于拖欠劳动报酬。”律师吴磊表示,如果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没有规定,但实际上用人单位有发年终奖的惯例,若今年不发,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发放年终奖。在司法实务中仲裁单位会根据以前发放的金额来折算具体的年终奖金额。

企业如有发放年终奖的惯例,可能会被认为与员工形成关于年终奖的发放默契,从而认定年终奖是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那么企业今年不发放年终奖,将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曾敏华表示,出现企业应发而未发年终奖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企业充分沟通、协商补发年终奖,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介绍,如果企业无年终奖制度,企业与员工就年终奖问题未约定,或者即使有制度或约定,但员工不属于年终奖的发放对象或员工未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等情形下,企业可以不发年终奖。

(广报全媒体记者刘春林、耿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