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残疾人证逃缴残保金 地税部门称取证难
京华时报讯(实习记者任海宁)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不少残疾人在网上出租自己的残疾人证,寻找公司挂靠。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用其上班,目的就是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前天,朝阳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情况调查取证较为困难。
残疾人证月租2000
在赶集网和58同城网站,记者搜索“残疾人证出租”,页面上显示出多条残疾人证出租信息,大多明码标价。记者与其中几名信息发布者取得了联系。
一名刘姓女子介绍,她视力四级残疾,残疾人证可以租给公司使用,公司每月支付她20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即可。刘女士称,她会配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去上班。
自称听力四级残疾的夏先生介绍,他身边的残疾朋友的证件大多被公司使用,有的公司按月付酬,有的一次性买断。“以前只听说残疾证可以免费进公园、乘公交,没想到现在却可以每月带来一笔收入。”
企业租证逃缴残保金
王女士在北京某私营互联网公司任财务总监,她告诉记者,残疾人证之所以炙手可热,主要是因为公司只要招收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可以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简称残保金)。“根据政策,公司每招收大约60名正常员工,就需要招一名残疾人,否则就要交残保金。”
一名知情人给记者算了笔账,假设某公司拥有200名员工,且没有一名残疾人员工,那么该公司每年需要缴纳的残保金总额约12万元。不过,如果该公司通过挂靠方式“招聘”4名或4名以上的残疾人员工,即使这些员工在职不在岗,公司也可省下这12万元残保金。该知情人表示,目前通过这种方式省钱的企业不在少数,“主要以私企居多,公司规模少则百人,多则上千人的都有”。
地税部门称认定困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国很多省市都存在残疾人将自己的残疾人证挂靠在公司,自己却不能上班的情况,但相关部门对此事情的态度大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工作人员称,从关爱残疾人的角度来说,目前不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且工作能力欠缺的情况确实存在,公司愿意给他们发工资也算是好事。
朝阳区税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只负责监督各单位按时缴纳应缴的残保金。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残疾人中,哪些是真正上班的,哪些是在职不在岗的,税务局方面很难分辨,残疾人证是否被“出租”取证和认定较为困难。
企业涉嫌违法
■律师说法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认为,在此类事件中,残疾人虽表面上与相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该类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作为企业来说,如果仅仅为了减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相关税款的数额而录用残疾人,属于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涉嫌违法。
周密同时认为,从生活层面说,目前部分残疾人确实存在就业困难的情况,通过出租残疾证获得基本生活来源的情况普遍存在。想解决类似问题,社会各方面仍需关爱残疾人,并努力解决其面临的问题。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