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办法出台:不限户籍采用积分制

15.04.2015  14:21

  目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产业一线的企业人员较少。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高层次人才集中在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情况或将得以改观——日前,《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将对传统的人才评价方法进行革新,实施一种全新的多元化、综合性人才评价机制。

  《办法》的适用对象是活跃在产业一线的企业人员、“能工巧匠”等。其评价方式,主要是通过三级指标分值进行计分,其中传统占大头的学历、职称分值降至三成,而能力、业绩的分值则提升至四成。

  撰文:罗丽娟 杨霞

  现状

  高层次人才企业领域仅占认定总数11%

  自《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出台以来,中山市共认定324名高层次人才。根据政策,被认定为第一至六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在市内落户并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房的,可分层次享受10万—100万元的购房补助,并分层次享受每月1000—50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

  “这些福利待遇,为吸引、留住人才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基础,营造了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洪焰说,“传统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评价标准相对注重“四高”(高学历、高职称、高经历、高荣誉)因素,而反映人才的实际能力、工作水平、业绩贡献等指标因情况复杂、衡量难度大,认定方式难以合理评价,因此目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卫生、教育系统人员居多,而在产业一线的企业人员较少,未能全面反映中山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真实状况。”

  据统计,此前所认定的324名高层次人才中,属于企业的人员仅占11%。为与中山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提供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机制,近年来,中山市委、市政府将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评定指标体系研究,建立企业高层次人才评定指标体系作为当前人才工作重点之一。在充分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市于近日出台了《办法》,对传统的“重学历重职称”的认定方式进行补充,实施“重能力重业绩”的企业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

  破题

  创“积分制”评价企业人才突出业绩导向

  “这个评价办法突出了业绩导向,比较适应当前企业的人才培养、引进需求。”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高级经济师周婷对这一评价办法表示了高度关注,“而且里面设定的几个评价指标,有明确的分值规定,整个评价系统也显得比较全面、系统。

  据了解,《办法》采取了综合评价方式,既兼顾政策体系的完整性,也对综合评价指标的系统性进行了考虑。根据评价办法,本次评定范围仅限于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了一套评价指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评定范围。

  笔者获悉,评定指标中,业绩评价分值占40%,而学历、职称等基本要素分值占30%,从而重点突出了以业绩为导向。另外,该评定办法与《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表现出一定的衔接性,如在设定三级指标分值时,评价办法以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工作为基准线,向上加分或向下减分。

  经评定为第五、第六层次的企业人才,享受的补贴津贴与直接认定的人才一致。结合企业实际,《办法》还增加了第七、第八层次人才,对《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根据办法,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三级指标,每项指标均设定分值,同时实行计分核准方法,核准分值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除专家评审打分(总分10分)外,申报人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对照评分,达到50分以上,可提交申报材料。

  另外,《办法》规定,经评定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推荐参加一至四层次人才认定;五至八层次人才,日后达到更高层次人才标准的,还可以再次申报(发放福利待遇时扣除原已发放金额)。

  进展

  年内或评价100名左右企业高层次人才

  为了进一步突出评价标准的业绩导向和能力导向,《办法》设定了一个用纳税额衡量人才在企业的价值和能力的指标。洪焰介绍,据前期调研座谈了解,企业经营者评价或认可一个人才,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给予高报酬、高福利,而体现高报酬、高福利的因素是个人纳税,纳税越高就说明薪酬越高。结合中山企业工资水平,《办法》以纳税1万元为基数,计分2分,每增加5000元加分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创新,发明创造也被列入衡量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不过,由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难易程度不一,《办法》规定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加3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加0.5分,外观设计专利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此外,为体现申请人发明专利的实用性,有关发明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

  而《办法》设置的专家评审这一环节,则主要防止出现高分区间难以区分的情况;另外,当申报人的情况千差万别难以统一衡量时,专家可以根据其在行业的影响力、对企业的直接或间接作用,给出科学合理的分值。每年底,中山市将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提出下一年评定指标人数,并在第二年初向社会公布年度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人数。在这个总指标范围内,通过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手段,结合各层次人才分数区间和分配比例,确定各层次企业人才名单。洪焰透露,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将评价100名左右企业高层次人才。

  经评定为第五、六层次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分三年享受10万至20万元的购房补助,其中第一年发放30%,第二年发放30%,第三年发放40%;另外,第五、六、七、八层次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分层次给予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年审合格后按年发放。在人事档案代理、入户入学等领域,被评定人才也享有一定的“绿色通道”。

  ■声音

  评价方式更适应企业实际需求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晏展华:

  多年以前,中山人才工作的相关部门来企业调研、开座谈会的时候,我曾对企业的人才评价改革提了不少建议,话题主要还是围绕着如何突破原有的学历、职称限制来更灵活地评价人才。其中,从收入、纳税额入手,来衡量企业人才的价值,是我四、五年前就提出的其中一个观点,没想到今天能够进入中山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办法,成为一个衡量企业人才价值的有效指标,我觉得很欣慰。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突破了原有的限制,对原有的认定方式进行了突破和补充,评价方式更适应企业实际需求。接下来希望政府能够将这些办法落实、落细,通过探索和改革,将更灵活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覆盖到更广、更宽的领域。

  评价分值细化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

  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高级经济师周婷:

  我认真看了一下《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所实施的新评定办法,里面的评价指标和分值做得比较全面、细致,对以前的认定办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从评价方式上看,现在的《办法》更关注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显得相对地系统化、科学化。

  《办法》的出台对于企业引进、培养人才的积极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开放对企业人才的多元化评价,让企业内部评定、培育的人才获得更宽泛的认可,这本身对人才是一个非常好的鼓励;另一方面,《办法》所提供的人才评价平台,也是对我们企业内部的人才培育方式的一种衔接和延伸,将促进我们企业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式。接下来,我们也会积极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员工申报高层次人才评价,让企业人才在中山找到自己的人才价值坐标。

  评价指标体系一览表

  

一级指标(A)

        分值

        及权重(A%)

        二级

        指标(B)

        分值

        及权重(B%)

        三级

        指标(C)

分值及权重(C%)

        三级指标评分说明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基本要素  30分(30%) 学历或学位 9分(30%) 最高学历或学位 9分(100%) 中职(含中专、中技、职高等):2分;大学专科:3分;大学本科(或学士):5  分;研究生(或硕士):  7分;博士:9分。
工作经历 12分(40%) 从事现专业或行业工作年限 6分(50%) 3年及以下:1分;3年以上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
近5年任职企业情况 6分(50%) 属市10大重点产业、上市企业、“新三百”或总部企业、新型专业镇重点企业:3分;国内100强企业:5分;世界500强企业:6分。
资格 9分(30%)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 9分(100%)

        【专业技术资格】初级:3分;中级:5分;副高级:7分;正高级:9分。

        【职业(执业)资格】高级工:3分;技师:5分;高级技师、注册类:7分。

需求匹配 20分(20%) 与中山人才需求契合度 10分(50%) 是否列入市人才导向目录 10分(100%) 未列入:0分;已列入:10分。
专业岗位匹配度 10分(50%) 专业与岗位是否匹配 10分(100%) 不匹配:0分;匹配:10分。
业绩评价 40分(40%) 任职层次 10分(25%) 在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担任管理层职务及时间 10分(100%)

        任中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2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高层管理职务3年及以下:6分,每增加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个人

        所得税

10分(25%) 年累计纳税情况 10分(100%) 1万元及以下:2分,每增加5000元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评价 10分(25%) 近5年所获奖项,奖项与从事工作密切相关,根据获奖层次、等级情况计分 10分(100%)

        【市级】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

        【省级】三等奖:3分;二等奖:5分;一等奖:7分。

        【国家级】三等奖:5分;二等奖:7分;一等奖:9分。

        【世界级】10分。

        企业

        认可度

10分(25%) 企业法人代表评价 10分(100%) 一般:3分;较好:6分;良好:8分;优秀:10分。
专家评审 10分(10%) 评委会专家针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包括个人对所在单位、行业(领域)、产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等。
发明创造(加分项目) 15分 本项指标为加分项目,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两类,专利必须与从事的专业或岗位密切相关,其中拥有被授权发明专利1项加3分,拥有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文本提供:罗丽娟 图表:向继玲

  ■亮点

  ●建立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办法》按照紧缺适用的要求,建立了由12项三级指标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既与中委7号文形成了有机的衔接,也对中委7号文进行了有效的补充。指标体系的建立,是对传统人才评价办法的革新,使人才评价更加客观,更符合实际需要。

  ●突出了评定与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评定与认定是人才评价的两种方式。评价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评定或认定,如符合中委7号文要求的条件,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不符合中委7号文要求的条件,则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从而保证了政策的前后相通。

  ●体现了评价机制的市场导向。将业绩评价以及创新能力作为重要指标列入评分标准。通过报酬、纳税、职位情况,体现企业经营者对人才的评价和认可程度。而发明创造是衡量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市场导向模式的融入,使人才评价更具活力,更有效提高人才的社会认可度。

  ●保证了评定人数的合理可控。按照本《办法》,每年将根据财政预算安排,设置年度评定指标人数,在此范围内,按照各层次人才分数区间和分配比例(五至八层次按不超过5:10:35:50的比例)。

  ●待遇享受期限更贴近企业实际。中委7号文明确规定,高层次人才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待遇发放分五年按比例予以落实。由于企业与员工通常签订一至三年劳动合同,如需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则应签订两次三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次三年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为此,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办法》将需签订五年劳动合同修改为三年劳动合同,发放待遇亦分三年按比例落实。

  ●办理评定更加开放和方便。为方便人员自评分数及掌握人才评定有关资讯,专门开发了向全社会开放的网上申报系统,进入该系统,人人都可自评,自评分数达到要求的,人人均可申报。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或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完成申报。此外,经评定为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相关人事档案、人事代理服务,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范围。

  ■条件

  申报评定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除具备《指标总表》所列相应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与中山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中山工作不少于6个月。

  3.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4.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6月30日为限),对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罗丽娟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