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落户广州或无须执行“开四停四”
6月15日,《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经15届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的出台,是广州“1+1+N”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N”个政策文件之一,与此前出台的其他招商政策形成错位互补关系,共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招商政策体系。
《办法》中,明确了对新引进重点企业奖励和补贴,主要是在新引进企业落户初期予以高管奖励及租用办公用房补贴。同时专门指出,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在落户奖励、土地使用、产业基金投资、员工安家补贴、子女就学、申报人才绿卡等方面予以“一企一策”支持。
《办法》的制定为不少初创企业带来了好消息。由于现有总部及产业政策,大多要求企业落户、经营达到较大规模后才能享受政策支持,而《办法》更侧重前端,主要是企业落户后1-3年内能享受的支持政策。
同时,本政策还与广州近期出台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实行联动,将“新引进重点企业”列为“商务类”之一,每家新引进重点企业可以预约登记2台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无须执行“开四停四”。
这项措施将有效解决新引进重点企业在发展前期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车辆通行需求,对在谈项目的投资者来说也是较大的鼓励。
去年以来,广州市持续大力推动引智引技引资,取得了明显成效。从工商登记数据看,2017年全市各区新注册企业20.5万家,同比增长50.1%;注册资本合计18305亿元,同比增长121.3%。注册资本1亿-10亿元的中型企业1468家,同比增长66.6%;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大型企业173家,同比增长92.2%。
今年1-4月,全市新注册企业延续迅猛势头,新注册企业80134家,注册资本合计8904.1亿元,分别增长46%和91.5%。注册资本1亿-10亿元的中型企业894家,同比增长132.2%;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大型企业71家,同比增长77.5%。
【记者】黄舒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