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应诉解不了KTV企业侵权之困
02.02.2015 13:08
本文来源: Meizhou.Cn
【辣评】
■ 何碧帆 曹 彦
上月29日,本报刊登了我市15家KTV因播放《最炫民族风》等40多首热门曲目而侵权被告上法庭一案,15家KTV企业因此需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0多万元,并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
事实上,早在2008年开始,音集协就在北京、重庆、深圳等大城市掀起KTV维权风暴,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的诉讼,近两年更是席卷山区梅州。在此之前,音集协对相关KTV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其他歌曲的行为进行了起诉,这次状告15家KTV系列案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音集协持续维权的行为看,其打官司的目的,并非为了一次两次的赔偿,而是通过法律手段促使KTV经营者向其支付歌曲使用费。
然而,由于KTV企业使用歌曲数量巨大,须交纳的使用费是笔不小的开支,使得KTV企业宁愿删歌或者采取“告了再赔,不告不赔”的应对策略。在这篇报道中, 15家KTV企业仅一家出庭应诉,其他均未到庭,也未作出答辩。KTV企业不出庭、不答辩的这种消极态度,反映出相关负责人对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最后结果则可能导致KTV企业陷入官司缠身的困境。
笔者认为,KTV企业消极应对起诉并不可取。破解目前困境,由相关部门协调成立娱乐行业协会,再由行业协会代表各KTV企业与音集协进行谈判,争取“批发价”播放曲目,或许是一条不错的解决问题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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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