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送年报的企业7月31日前补交年报 逾期将被罚

19.07.2016  21:15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肖剑雄) 7月18日,市工商局官网发布信息称,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490847户市场主体申报了2015年度年报,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达92.56%、59.49%,均比去年同期有了进一步提升,其中企业年报率远高于全省82.89%的平均水平,位居全省第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凡2015年12月31日前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不过, 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市工商局提醒,未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的企业于2016年7月31日前登录系统补交年度报告,逾期未提交的,该局将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