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今年春节,企石这些区域为禁燃区,违规燃放将受处罚!

11.02.2021  05:27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就2021年春节期间

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出要求

根据通告

除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

其它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那么,企石镇可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哪?

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

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营造我市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根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全市各镇街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设置情况,现就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即2021年2月11日、12日全天;2月13日至2月26日,每日6时至23时)

二、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三、烟花爆竹禁放和燃放区域

(一)以下镇街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

(二)以下镇街除部分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寮步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1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堤,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2.大岭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2红色区域所示,设在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位于距大岭山湿地公园正门口正西方向约3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3.厚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3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厚街镇文化公园西南角草坪空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4.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道滘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2块。一是如图4红色区域所示,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面积约300平方米,不含道路,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如图5红色区域所示,道滘镇南丫村掌洲岛,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5.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中堂镇可以燃放的区域有2块。一是如图6红色区域所示,滨河东路卓越浅水湾段区域:滨河东路阚江古庙段——滨河东路沿线以南——滨河东路华讯工地段西被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二是如图7红色区域所示,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新鹤田新村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口——滨江大道沿线以东——滨江大道与滨江公园停车场交汇口南侧江边,长约500米,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6.茶山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8红色区域所示,设在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距离茶山公园东门入口往西约200米,面积约400平方米,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7.石碣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9红色区域所示,设在石碣镇梁家村公园,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沿江东路沿线以北——梁家村公园西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西侧沿线以东——东江支流交汇口——东江支流沿线以南——梁家村公园东侧通道交汇口——梁家村公园东侧沿线以西——昌兴路与沿江东路交汇口,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8.高埗镇可以燃放的区域。如图10红色区域所示,设在高埗镇江滨广场,自江滨广场主出入口为起点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三)以下镇街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石龙镇、虎门镇、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望牛墩镇。

(四)以上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六、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七、生效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2月1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2月26日。

特此通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为满足广大市民对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

同时确保燃放的安全

企石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

企石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规定》把金椅豪园小区、东江豪门小区、鼎峰碧桂园小区、华润公元九里小区、嘉宏锦城小区及东莞市鸿业石化有限公司区域划定为禁燃区,任何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限燃区:镇内其他区域为限燃区,限燃区内设定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每日6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事关你我他

平安情系千万家

希望大家欢乐喜庆不忘安全防范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

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