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众创空间发展政策征求意见 创客年度补贴最高50万元

02.08.2015  10:43

广州众创空间发展政策征求意见,希望通过对创客进行补贴和奖励,促进众创空间发展

近日,《广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措施》共由12条具体政策组成,其中7条针对众创空间与配套产业,另5条直接针对创客本身。每条政策都直接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和奖励,鼓励众创空间发展。

羊城晚报记者 王田歌 通讯员 刘时良

每年对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

记者统计《措施》中的资金补贴额发现,每个众创空间最高可享受超过千万元的补贴。

根据《措施》,广州市将打造一批有示范性、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特色众创空间,纳入示范建设的特色众创空间,可享受最高500万元资助。

在建设过程中,《措施》将按照众创空间实际场地面积以每年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连续三年的场地租用进行补贴。同时,对众创空间配套建设并主要为创客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按照其建设投资额(主要指相关设备器材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而在“软件”建设方面,《措施》鼓励众创空间聘用创业导师并吸纳大学生入驻;创业导师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和经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核准的,按照每一位导师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众创空间新接纳大学生(含高校及科研院所在册或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大专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创新创业,且在该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满一年的,按照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补贴,专项用于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年度补贴最高可达150万元。

为了催化创客成长,《措施》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国内外创客组织等为创客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及培训活动,对组织开展的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公益性活动,按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给予事后补贴,补贴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每一年度,广州都会对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0分(含)以上的众创空间可获得20万元奖励。

每个创客年度补贴最高50万元

与过往政策不同,《措施》格外关注创客个人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据规定,创客租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每个月可获得最高1000元补贴,时间长达两年。创客若在银行贷款用于在众创空间开展创新创业,政府对其贷款所产生的担保费全额予以补贴,每个创客年度补贴额最高达到50万元。

对处于探索阶段的创客而言,技术成本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何让创客放开手脚向技术进军?《措施》从众创空间入手,规定众创空间年度最多发放科技创新券300万元,创客向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可从众创空间申领科技创新券,创客购买工商、财税、金融、法律、专利、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的,按照实际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此外,创客可以依托众创空间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如获立项可获得2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仅靠政府补贴不足以形成完整的创新扶持机制,社会资本是创客创业中后期必不可少的环节。为将社会资本引入众创空间,《措施》规定创客项目引入创业投资或众筹平台股权投资,可按实际到位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也为投资者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民若对《措施》有相关意见,可于8月8日前提出意见(受理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5号楼402室;联系电话:020-83124031;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20-83124070;邮政编码:51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