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参时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04.08.2021  10:02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马晓白 刘小溪 胡诗云)《经济参考报》8月4日刊发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评论文章。文章称,“十四五”开局之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再创新高,市场活力有效激发,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达624.3万户,较2020年增长27.3%,较2019年增长22.8%,日均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超3.4万户。积极应对改革攻坚的任务挑战,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升经济发展韧性。

  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进一步增加是我国经济活跃度提升、营商环境优化的直接体现,呈现出两大发展亮点。一是民营经济持续活跃。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新办民营经济高达617.71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27.4%,占比98.9%。作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主力军,民营经济在促创新、稳就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持续发力,稳步发展。二是行业结构逐步优化。上半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据中,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办最活跃,同比增长了73.4%,居民服务业新办同比增长70.4%、制造业新办同比增长17.3%,反映出行业结构优化与技术升级的趋势,新经济新动能蓬勃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与市场主体形成良性互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已成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制度动因。减税降费,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我国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始终坚持以“”为主基调,屡次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门槛,在“十三五”期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实实在在减少税负负担。证照分离,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历次放管服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在全国直接取消68项审批事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7项,充分释放新设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热情。政策直达,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细。促进惠企政策科学精准与及时高效触达,始终是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发挥成效的关键。今年上半年,税务部门已精准推送44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56亿户次。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面临挑战。一是部分行业进入难,隐形壁垒仍然存在。从行业分布上看,利润率较高的石油、医药、土地管理、资本性服务业等行业新办市场主体较少。从利润率来看,新办涉税主体利润率低于全部涉税市场主体的平均水平。这些现象说明,部分行业仍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和垄断利润。二是亏损企业退出难,优胜劣汰机制无法完全发挥。目前部分地区的企业退出机制不健全,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流程仍较繁琐,导致不少企业主选择搁置办理,妨碍了新兴主体的进入和市场的“新陈代谢”。三是惠企政策落实难,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仍需进一步打通。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经营场所分散、经营方式灵活、经营业态新颖,对政策实施的灵活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成长,确保中国经济行稳致远?首先,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要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推动商事活动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其次,要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为中小企业减负。最后,要保持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稳定,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