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09.09.2015  16:23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广东省总工会

 

粤教人〔2015〕15号

 

 


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

工作者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高等学校、省属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育人为本、以德为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投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促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决定,授予王沛婵等1081名同志“南粤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邓少芝等110名同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创造新业绩,为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作出新贡献。

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我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南粤优秀教师表彰名单

2. 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名单

  表彰名单.pdf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