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会议】多方同心协力管好住宅小区

22.01.2016  11:34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小规模小区,解决这些小区的管理问题,是“平安梅州”建设的一项工作,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一项工程。从目前一些小区的实践看,只要有关部门不缺席,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都能找到适合的长效解决办法。

 

  嘉  宾

  伍德凤(左二):民革梅州市委会主委、市政协委员

  李跃文(左一):市人大代表、民盟梅州市委会副主委 

  蓝传忠(右二):梅城兴都花园业委会主任

  主持人

  蔡颜颜:梅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本报记者  陈潮华

  【话题背景】

  矛盾频出现 小区难管理

  住宅小区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区安全不安全、卫生不卫生,影响着小区里生活的每一个人。随着年关临近,小区的物业管理特别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居民关注的热点。

  一些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一些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为了收费问题、服务质量问题矛盾不少。有的开发商售楼时承诺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开发商的,一旦楼卖完开发商就甩手不管,以致物业管理质量下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不断,有的还导致物业公司撤走,小区失管。开发商一“撒手”,小区物业管理就变样,服务质量下降又引起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业主一盘散沙,有心搞好小区管理也无法发挥作用,有的人就拒交物业管理费,引起恶性循环。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由于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他们不得不提出提价要求,但得不到业主同意,有的只能降低服务质量甚至退出小区。遇到这些情况,小区业主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又该如何破解困局?

  【两会热议】

  政府引导多方协力促和谐

  “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民盟梅州市委会副主委李跃文,民革梅州市委会主委、市政协委员伍德凤,梅城兴都花园业委会主任蓝传忠,就小区物业管理这一热点问题,来到本报“两会圆桌会议厅”进行热烈讨论。

  李跃文说,开发商卖楼时作出种种承诺,后来对小区物业管理甩手不管,为以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埋下了矛盾。小区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会平安的细胞,有关部门对小区管理要多加重视,加强引导和管理。同时,他认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太粗,目前梅州已有立法权,建议有关方面能否制订一个更详细、更有可操作性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了更明晰的规定,矛盾才能化解,相关部门管理也更容易。此外,相关部门要对物业公司加强监管,物业公司应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让新小区的业主一个个去联系成立业委会不太现实,政府尤其是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该多发挥协调作用,协助小区成立业委会,进行自治管理。

  蓝传忠认为,对这种“两难”现象要理性看待。开发商为了房子好卖,往往垫资请物业公司管理,搞好小区的安全、绿化等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开发商的,楼卖完后开发商则不会再垫资管理。作为小区的主人,业主才是小区管理的主体,应该更多地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里来,共同搞好小区管理。他认为,现在很多小区的业主和业委会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业主的自治意识有待加强。他建议,住建部门要督促开发商协助业主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更重要的是业主应该更多地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里来,共同搞好小区管理。相比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梅州的业主还是要提高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既要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又拒缴物业管理费,最终会导致小区失管,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伍德凤则认为,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是把业主组织起来,进行自治管理的关键。不少业主不是参与意识不强,只是苦于没有人组织。就像她自己所住的小区,几年来从来没有人组织业主开过会,或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有人组织,比如物业公司如果能定期组织业主开会,就管理上遇到的问题与业主进行沟通,很多人是愿意参与的。对服务质量下降问题,她建议,物业公司应该建立一个行规,规定该做什么、该提供什么服务、有什么权力等,同时要主动与业主多沟通,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明白相关规定,便于执行和监督,也便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在收费方面,她认为,一方面,物业管理主要靠人,随着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价格有提高的必要。另一方面,提价不能由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应由业委会代表业主加强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要透明管理,把成本摊出来,合理的涨价大多数业主都能理解。

  【记者调查】

  业主自治管理破难题

  记者从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梅州城区200户以下的小规模小区占了七八成。这些小区的规模小,设施不全,很多都还没有物业管理。如何解决这些小区的管理问题,蓝传忠介绍了兴都花园的经验。据了解,该小区仅有140多户住户,6年前由热心的业主成立了业委会,采取业主自治的方式,聘请了保安人员,完善了停车位等,运行6年来,收取的管理费、停车费等不但完善了小区活动设施还结余了6万多元。兴都花园小区为小规模小区的管理提供了一个样本。

  【记者手记】

  业主物管互相支持获双赢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小规模小区,解决这些小区的管理问题,是“平安梅州”建设的一项工作,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一项工程。群众有搞好小区管理的需求,相关部门应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把业主组织起来,引导业主加强自治,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监管和协调。业主要转变观念,不要完全依赖有关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意识,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履行缴费义务。从目前一些小区的实践看,只要有关部门不缺席,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都能找到适合的长效解决办法。

梅城兴都花园通过业主自治,小区实现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