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评建办召开首次会议布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
4月7日下午,学校教学评建办主任、副校长高秀梅在湖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学校教学评建办首次会议,安排布置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学校教学评建办成员、各单位材料撰写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校教学评建办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安立龙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评建任务、自评报告撰写分工、撰写要求进行了深入解读,指出,自评报告各部分分别由材料撰写单位撰写,由该部分的自评报告撰写负责人统筹。每个审核项目的基本内容要包括:该审核项目涉及要素的有关规划、相关制度、相关活动(项目)、实施措施、项目涉及要素的实际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对策。每个审核要点要用事例和数据说话,问题与对策部分要求占到本部分自评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一。评建办副主任、校办主任林晓敏建议自评报告撰写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做法,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部门)撰写的材料审核把关。评建办副主任林年冬、简纪常、蔡鹰等处长也交流了自己的看法。
高秀梅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深刻理解审核评估的内涵,对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整体布局,通过评估理清各项工作思路。对照学校文件《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13〕8号)的有关要求和评估标准,加大评建力度,尽可能补齐短板。二是自评报告要做到客观、真实,既要展示亮点,也要剖析问题,审核评估自评报告要与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致,要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要有支撑材料。三是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要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广海大党〔2017〕13号)和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撰写分工和撰写要求,做好材料撰写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既要做好牵头工作,又要做好协助工作。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