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建立镇街园区环保监督检查员队伍

09.09.2017  10:54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9月8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中央财办工作会议、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措施,通过《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审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听取全市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市级商务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

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的有关部署,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创新型服务经济、促进外资增长等决策部署,综合利用好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广州加快发展。要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的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对广州利用外资、改善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总结,制定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体政策文件及配套政策,并筹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梳理在谈或准备落地的项目,近期集中签约一批、开工一批。

会议由市金融局传达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广州市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完善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和机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引导市属非金融类国有企业专注主业,逐步剥离金融业务;整合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等。会议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广州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环保局编制的《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专职环保员)队伍。各区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招聘条件除思想政治素质外,突出环保相关专业背景,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专职环保员经市、区环保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区与专职环保员订立劳动合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专职环保员队伍的具体管理工作,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方案》明确了专职环保员的基本职责和保障,要求各区今年12月前,完成建立专职环保员队伍的前期准备、制度建设、公开招聘、培训上岗等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方案》部署建立专职环保员队伍,解决基层环保任务繁重、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基层环保监管责任体系。

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同意完善后报市委审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商务委提交的《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决定将与商贸相关的5个专项资金,整合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议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市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