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挂牌督办 我市建重点环境问题综治制度

24.06.2015  11:24

  梅州网讯 (记者刘晓娟  通讯员张文梅  甘宇生)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程,有效破解“环境保护工作由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困境,我市建立重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制度,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挂牌督办十大重点环境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限时办结。

  据了解,我市地处韩江上游,是广东生态发展区、粤东西北生态屏障,承担着下游潮汕平原1500多万人的饮用水源保护重任。多年来,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但由于经济欠发达等种种原因,存在环保基础设施欠账多、环保能力建设薄弱、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我市从去年起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力争通过全面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到2017年实现“创模”目标。

  近日,市环保局制订印发了《梅州市重点环境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并从上级点题、各县(市、区)上报、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日常工作排查等渠道,分析筛选出全市首批十大重点环境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进行挂牌督办。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饮用水源水质下降、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规划区内小砖(瓦)厂污染、老矿区水土流失、养猪场污染环境、农村垃圾场污染水源等。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全部明确指定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限期在一个季度或半年内整治完毕,经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后方可销号。市政府常务会议还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同步建立重点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制度,确保实现市县联动,形成强大的环保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