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好“非遗”大有文章可做

05.03.2018  10:11

  ■ 东 方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当日我市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庆典活动,梅江区的“诗画梅江品年味、文化古城闹元宵”、兴宁径南镇星曜村的火把节、大埔百侯镇侯北村的龙珠灯会、丰顺埔寨镇的烧火龙、五华下坝村的迎灯会……活动既有文化底蕴深厚的非遗表演,又有精彩绝伦的歌舞演出,传统与现代气息交错融合,让市民在热闹非凡的气氛中尽享文化盛宴欢度佳节。

  元宵节各个欢庆场景,寄托了百姓对新的一年风调雨顺、财丁兴旺、幸福安康的美好祈福。梅江区举办的“诗画梅江品年味、文化古城闹元宵”活动热闹非凡,盛况空前。广大民众热衷于元宵文化盛宴,反映出他们对传统文化、特别是“非遗”项目的热爱和向往。如何采取切实措施满足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需求,值得思考。

  梅州客家文化源远流长,“非遗”项目多。据统计,作为目前广东唯一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市现有各级“非遗”项目295项,其中客家山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五华提线木偶、席狮舞和埔寨火龙等6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90人。各个“非遗”项目,记录着梅州客家人一代代文明的文化痕迹,既有传统元素,又有时尚符号,充分彰显了梅州客家人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今年元宵的埔寨火龙,吸引了数万名来自梅州本地和深圳、广州、香港乃至台湾、新加坡等地的摄影爱好者和游客观看,证明梅州客家人的这种文化自信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美其名曰“非遗”是名至实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市历来重视代表梅州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非遗”保护工作。近日印发的《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显示,至2020年,我市将健全非遗四级名录保护体系与各级保护机构,改善非遗的保护环境,为今后我市文化形态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非遗”作为地方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寄托着众多游子浓浓的“乡愁”。保护和传承好“非遗”,也就留住了“乡愁”,大有文章可做。相关职能部门除了要加大非遗资源的挖掘、研究和整理力度,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存续情况、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常“回头看”,更需对“非遗”项目实行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真正使“非遗”这些精神瑰宝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成为全球客家人魂牵梦萦的乡愁和客家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