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粤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 王晨强调深入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执法检查工作部署,7月17日至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1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广州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就我省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听取省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并进行座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学勇出席汇报会,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参加有关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汇报会。
会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谦传达了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对本次执法检查作了简要介绍,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汇报我省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广州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王晨充分肯定广东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近年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科学防控、建设体系、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防控措施有序有效,传染病总体疫情保持平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王晨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目的在于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及各级政府严格依法履职,完善政策措施,深入贯彻执行好法律各项规定。希望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切实抓好包括传染病防治在内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在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和“健康广东”的建设中再上新台阶。要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形势和任务,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抓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创新防控手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法治意识,严格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各项规定,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推动传染病防治工作更有力度更加规范,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在粤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广州、惠州、深圳等地,深入有关医院、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企业,实地检查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处置、隔离收治、规范治疗及疫苗研发生产等情况,详细了解各地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普法宣传教育、防治体系建设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成员,省领导任学锋、王伟中、徐少华、王学成等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