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获奖名单的公示

19.01.2016  17:11

粤教体函〔20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大附中、华南师大附小: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96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现将组委会专家组评选出的获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4日至20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名义来函(加盖公章)反映。如属名单有错漏的情况,请所在地市教育局初审并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纸质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可传真或扫描后发电子文档。个人或单位反馈的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崔聪颖、龙婷玉;

联系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914房,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广东省“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获奖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