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节日是传承“非遗”的好契机

09.03.2015  12:36

  ■辛 平

  本报6日报道,正月十五晚,独具特色的民间闹元宵活动“迎龙珠灯”早早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百侯镇侯北村上演,4串约40米长的“龙珠灯”在锣鼓、鞭炮声中和村民的簇拥下逐户巡游。这项源于清末侯北村萧氏“祭祖求丁”迎子孙灯民间文艺活动吸引了不少摄影爱好者。

  闹元宵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元宵节里,“祭春”“祈福”“迎灯”等各种民俗活动轮番登场,不仅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相合提供了一个有效对接点,也让老百姓沉浸在传统文化的欢乐中,在节日的喜庆中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营造了浓郁的节日氛围,可谓相得益彰。

  “非遗”项目挖掘难,传承、保护更难。利用元宵节这一传统节日,传播“非遗”的内容形式,传承“非遗”项目,既符合“非遗”传承的要求,又选对了“非遗”传播的最佳时机;既有利于不断扩大本土“非遗”项目的影响力,赢得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传播,也让更多人了解了本土传统文化,进而,带动“非遗”保护传承。可见,“非遗”传承也有一个抓机遇的问题,而传统节日就是一种难得契机。

  文化传播是个耳濡目染的过程。实践证明,“非遗”的“激活”比申报更重要。如果我们一边信心满满地把文化遗迹送去“申遗”,一边却不重视“非遗”传承,甚至遗弃和冷落自己的历史文化,那么,即使有更多的文化遗迹申遗成功,也无以提升民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文化认同感。从这个意义上看,利用传统节日契机,让传统民俗活动轮番登场,对于激活本土传统文化,传承好“非遗”项目,无疑是一种很好的创新,值得引起重视。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只有真正能与民同乐,才能更长久地与民同在,文化的生命力也会因此更加旺盛和持久。当这些充满古色古香古韵的传统文化遗产活起来,成为节日里一道民俗文化风景线,必将使梅州传统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