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法制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座谈会精神

16.03.2017  18:31

3月3日下午,汕头市法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良胜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座谈会精神。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法制办2月28日召开的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座谈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省法制办王学成主任关于《围绕中心    主动作为    更加扎实推进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讲话精神。

会议结合汕头实际,就学习贯彻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制局长座谈会精神提出四方面意见:

一是勤于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新近出台的政策法规规章,切实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二是专于落实。要以贯彻省会议精神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抓住重点,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同时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善于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及时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特别是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诸如微信平台立法听证、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监督等政府法制领域的各项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消化吸收,加快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是敢于创新。要进一步坚持和弘扬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以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的精神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多拿法制业务的单项冠军,不断创造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鲜经验,力争使汕头市政府法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汕头市法制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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