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7.07.2018  01:38

近日,市林业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林业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引领,高水平建设和保护好韶关的绿色生态资源。局机关科长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加强全域生态保护,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策部署,符合韶关作为生态发展区的定位,也给林业部门在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要主动对接市委全会关于生态发展的任务要求,以“高水平建设和保护韶关的绿水青山”为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一是要对标国家公园标准,配合做好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工作,全力提升粤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广东北部山区生态功能新格局。二是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把双创工作与新型城镇化规划相结合、与发展绿色惠民产业相结合、与弘扬生态文化相结合,成为全市人民共建共享的惠民工程,推动韶关绿色崛起。三是以森林碳汇造林抚育、景色景观带及生态景观林带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封山育林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全力提升林业的生态功能。四是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公益林等生态重要地区森林资源的管护,确保生态资源安全。五是强化林业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森林生态旅游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争取提高生态转移支付和补偿标准,促进我市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的前提下,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党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