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套住30余投资者 涉案金额达四千多万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院公开审理吴某青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图为被告人吴某青(资料图片)
东莞市中院公开审理吴某青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涉案金额达四千多万
东莞时间网讯 投资 氪能集团挖矿机,可获高额比特币回报?可最终的结果是,投资者花费数十万至几百万元的投资,却陷入新型传销泥潭,损失惨重。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吴某青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的传销活动利用网络云端和比特币进行,“先进”和“时尚”的手法让人防不胜防,但法网恢恢,本案的被告人吴某青最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达四千多万元。
案情
三十余投资者陷入比特币挖矿机传销泥潭
公诉机关起诉称,2013年下半年,才某(另案处理)以香港氪能集团(无工商登记)亚洲区市场总监身份,宣传投资氪能集团的挖矿机,可以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该比特币可以自由提现、自由交易。罗某(另案处理)从2014年初到2014年7月,为氪能集团记录出纳收支概总表中有关比特币的收支情况。
2014年2月,才某找到中山市华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辉(另案处理)要求沈为其租用服务器,并提供其已经制作好的氪能集团网站压缩包在该服务器上运行,同时让沈某辉提供相关网页数据转换、网页美化等网络维护工作。后才某积极拉拢许某(另案处理),并宣称以9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投资一台K90挖矿机或者30个比特币〔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投资一台K30挖矿机为条件,成为氪能集团会员,对应每天收益为0.63和0.18个比特币。
同时,氪能集团规定,所有挖矿机必须是一拖三形式,即一个是主挖矿机,其他三个分别称为大云端、中云端和小云端的形式往下接。主挖矿机和大云端是保底收益返回0.63(或0.18〕个比特币,中云端、小云端都是在此基础上多加0.012个比特币。
许某随即发展了吴某青,由于吴某青在广州认识的人较少,很难发展下线,故其发展了王某富和钱某,并将链接在许某挖矿机下面的自己的四台挖矿机免费给王某富和钱某使用。王某富和钱某以该四台挖矿机为基础继续大量发展下线,人数达32人,投资金额为42020743.68元。
其间,吴某青以氪能集团大陆市场总监身份,多次组织、出席氪能集团市场推广会、组织会员 旅游 。吴某白(另案处理)作为吴某青的助理协助其上网操作挖矿机及比特币的买卖,同时在吴某青组织的推广会上进行氪能集团网上注册、比特币交易等技术指导,并协助其他投资者转款。
2014年底,氪能集团比特币价格大幅度下跌,引发投资者恐慌。吴某青通过微信、小型会议等方式宣称氪能集团网站调整,很快恢复,并鼓动投资者趁低买入。2015年2月底,氪能集团网站彻底关闭,才某、吴某青等人无法联系。经过众多投资者的报案,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27日对吴某青进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进行逮捕。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青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手段 利用免费吃喝玩乐拉人头
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传销是我国特有名词,国际上与传销相应的法律术语,是金字塔销售。世界直销联盟给金字塔销售下的定义,是金字塔销售的一种骗局。其架构为,由所谓某“投资”或“买卖交易”办法之推广组织,利用几何级数的方式,赚取加入这些组织的新成员所缴交的费用,藉以牟利致富。各国均普遍认为金字塔销售不是经营行为,而是一种欺诈犯罪活动,具有非常大的危害性,大多通过立法严厉禁止。
回归本案,吴某青以氪能集团的名义,直接或者间接收取12万到20万元不等的高额入门费购买所谓的挖矿机,并且想要成为氪能集团会员必须有上线成员的介绍,所购买的挖矿机也必须要挂在上级会员之下,组织者往往从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中寻找下线。氪能集团也没有经营场所,只是假借经营投资骗取他人信任和逃避有关机关的管理和打击。
从比特币发行的数据来看,比特币诞生的时候,已经计算出比特币总量的最大值约为2100万元。挖矿机挖掘比特币,并不是恒定的,有很大随机性,但氪能集团宣传的却是完全恒定的收益率。
氪能集团宣传的收益是,30个比特币的挖矿机每天收益0.18个比特币,全年收益为65.7个比特币,静态回报率为119%,90个比特币的挖矿机每天收益0.63个比特币,全年累计收益229.95比特币,静态回报率155%。上述只是静态收益,并非全部收益,投资氪能集团的动态收益就是指根据发展下线人数获得的收益分配,比如第二级可以拿到整体收益的20%,第三级可以拿到整体收益的30%。
吴某青与氪能集团采取的营销模式是洗脑式的,目的就是拉人头,氪能集团经常举办晚宴、聚会、出国游,这些聚会的地点均在高档酒店,聚会过程中有主讲人,宣传如何投资氪能集团获大回报,宣传一夜暴富。投资者可以带自己的朋友、亲戚、同学来听课,并且主办方承诺吃住玩全部免费, 但是带来的人要有“潜质”,要成为自己的下线,让自己迅速地成为金字塔顶端的受益者。
启示 投资者切莫迷信一夜暴富神话
庭审最后阶段,公诉人也向在场旁听人员陈述本案启示。随着互联网 金融 飞速发展,和过去相比,除了 银行 、 股票 ,现在人们有了太多的投资渠道,大家也都怀揣着致富的美梦,想通过投资、 理财 的方式改变现状,改善生活。但是面对琳琅满目的投资产品和商家制定的纷繁复杂的游戏规则,作为投资者一定要擦亮双眼。传销和直销、投资和投机、损失和获利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今天,被告席上的吴某青和许多氪能集团的投资者一样,都是传销活动的受害人,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同时也都是传销活动的加害者,为了高额返利,他们拉拢亲人,游说朋友,劝说同学,大家纷纷用高额的资金去投资到实际上自己并不了解的、甚至我们国家都不承认的、而且看不见摸不到的比特币,不顾一切且一次次将大额投资款汇入陌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当所有人如梦初醒时,发现所谓一夜暴富只是黄粱一梦。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相关部门目前正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管理,但在这里更加希望通过本案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有风险,汇款需谨慎。”公诉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