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群发数万条短信 运营者与女店长双双受审
东莞时间网讯 男子陈某为了牟利,开车载着伪基站给东莞一家床上用品店群发促销短信数万条,影响数以万计的移动手机用户的正常通话。陈某与女店长刘某均被现场抓获。
昨日上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刘某被指控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法庭上,女店长刘某称,她当时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如果知道就不会采取这种促销方式。该促销信息是真实的,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她家庭负担较重,恳请法院从轻处罚,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陈某称,他知道平时发送短信要付费给运营商,他群发短信是没有付费给运营商的,但也付出了成本。他只是针对附近的移动客户发送短信,不知道自己行为已经违法,也没想到会给移动用户造成影响和损失,他愿意赔偿因此给移动公司造成的损失。
陈某的辩护律师则为陈某做无罪辩护。辩护人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出具的报告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只是其单方面的说明,没有国家电信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测算受损用户数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影响时长和经济损失。移动公司属被害单位,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无权对危害结果进行鉴定,也不足以证明案涉行为的危害。陈某主观上并无实施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故意。陈某的促销信息不涉违法内容,只是对部分移动用户造成一定骚扰,但没有产生实际的社会危害。
检察官反驳称,只要被害单位的陈述合乎客观事实,应当予以采信,不懂法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被告人在没有获得任何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应足以预见给移动用户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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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利益链条:
广告主 运营者 销售者
伪基站的设备极其简单,一台手机、一台手提电脑、一部发射器即可组成,工作的原理实际上是盗用移动GSM系统专用频率资源,发射无线信号,通过设置极端参数强迫用户登录“伪基站”系统,盗取用户号码资料,并向其发送短信。
广告短信的市场需求很庞大,记者咨询东莞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得知,这类业务要么已停止提供短信群发业务,要么业务费用比较高。“我们的价格要看群发的数量,一般0.05元/条左右,以群发10万条为计,费用需要5000元。”一名通讯运营商技术人员说。
而本案中,女店长刘某跟陈某谈好群发促销信息两天,报酬是3000元,第一次发5万条,第二次至少发1.9万条后被抓,否则仍会继续发送。
该技术人员表示,伪基站发送的短信广告不但便宜,而且发送很有针对性,比如案件当中的富安娜专卖店,只需在店址周边群发就可以了,在其他地方发都属无效投放。
该技术人员还分析,伪基站的出现,受益者主要有三方:广告主受益。其通过低价投放广告,只需支付很少部分的通讯费用和基站费用,就可以大获丰收;伪基站运营者受益。不管是产生流量费用还是短信费用,运营商都会或多或少有收入,量大的更甚;伪基站销售者受益,有需求就有市场,通过伪基站销售,可以获得不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