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因柳岩事件存阴影:签"禁止闹婚协议"才愿出场
本报记者杨蔚
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昨天在跟武汉晚报记者谈论起自己订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
临近婚礼伴娘突然“撂挑子”
28岁的王女士,在政府部门工作。今年,王女士和恋爱大半年的男友终于修成正果,并打算“五一”期间在男方家办婚礼。“我男友老家在农村,听说那边结婚习俗挺多,也挺热闹的。”王女士说,因为是男方的“主场”,娘家亲戚去的不多,她便喊了最好的闺蜜小田做伴娘。原本在今年年初就“满口答应”此事的小田,几天前突然反悔,让王女士“另谋他人”。在王女士的一再追问之下,小田才告知原因,原来她是怕被“闹伴娘”。
闺蜜支招签“禁止闹婚协议”
离婚礼一月不到,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的王女士只好跟小田“软磨硬泡”,并且再三保证绝对不会让小田受任何委屈。经不起好友请求的小田只好让步,并亮出了自己的“底线”——让王女士和男方家签订“禁止闹婚协议”。比如,不允许异性对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伴娘喝酒等等。
男方认为没必要“上纲上线”
为了给自己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的王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向男友及家人提出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要求,可准婆婆在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直称王女士“不懂事”。
“婆婆认为我太强势,说结婚闹一闹本来就是图个喜庆,街坊来捧场是看得起他们家。”王女士无奈地说,就连男友也觉得她“大题小作”,认为“闹婚”的目的是为了让小两口新婚甜蜜,也不会很过分,根本没必要在这方面“上纲上线”。
“闹新房”也要讲文明
“伴娘和新娘的要求并不过分。‘闹新房’也要讲文明。”武汉民俗专家刘谦定对此表明自己的观点。他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很多地方都有“闹新房”的习俗,但传统习俗要与时俱进,一些糟粕、低俗、不文明的陋习不应“继承”,要摒弃掉。
“就此协议而言,行为约束很难实现。”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律师邱丹认为,这份“禁止闹婚协议”虽然是新娘与男方家庭签订的,但“闹婚”的执行主体事实上是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他们的行为很难约束,约束的程度也不好把握。
因此,邱律师表示,男方应尽量与亲朋之间进行协商,避免发生一些带有侮辱性质,有损他人尊严、名誉、人身自由等行为,否则则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是坚持签订协议,还是妥协,婚期不到一个月的王女士十分为难。读者朋友们如果有好的建议,请拨打027-82333333,或者在新浪微博上@武汉晚报,说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