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电商发展水平全国排名第11位 全省第4位

05.06.2014  10:35

   阿里昨日发布报告称: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阿里巴巴发布“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百佳城市”,深圳、广州名列一二位,珠海排名第7位,东莞排名第11位,在全省排名中,东莞位列第4位。

  这份报告显示,在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等在内的53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零售网商数量占比已经超过65%,网购消费者数量占比超过了55%。这些数据表明,在这些一二线城市中,通过淘宝网购物已经成为了当地市民生活和娱乐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由阿里巴巴发布的这份电子商务百佳城市排行榜中,深圳名列榜首,广州和杭州分列第二和第三位。排名第四到十位的城市依次为:北京、上海、金华、珠海、厦门、苏州、南京,东莞恰居第11位。

  从省市分布来看,浙江和江苏入围“电商百佳城市”的数量最多,达11个,广东、福建紧随其后,分别有10个和9个城市入围,山东和台湾各有6个入围,这六个省入围的城市数量占据半壁江山。(记者 付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