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今年再次提高标准 全市9万多困难群众享受好政策

30.07.2015  01:05

  本报讯(记者/廖毅雯)  “米和油不用愁,生活有保障。”近日,记者见到江城区城西街道龙湾村付东自然村五保户付绍安时,已70多岁的他正坐在自家门前哼着小曲。作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付绍安现在每个月能拿到620元五保金,比去年同期增加90元。低保、五保提标政策的落实,让包括付绍安在内的9万多困难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今年,我市城乡低保、五保再提标,全市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为381.8元、180.7元,比去年分别增加了48.1元、32.8元;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580元,比去年增加55元。“低保金解决了生活基本支出问题”“我们对生活更有信心了”……困难群众从账户数目感受到金额变化,纷纷表示很暖心。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4432户78898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262户13445人,农村低保家庭28170户65453人;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5004人,其中集中供养1402人,分散供养13602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至6月底,今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0315.73万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5225.95万元,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都享受到了好政策。   

  “今年每月的低保金已经变成1137元,人均379元,跟去年相比每月增加46元。”城镇低保户敖月娟说,2009年,她和两个女儿开始领取低保金。因要照顾患病的大女儿,作为家中唯一经济支柱的她,只能抽空出去打零工补贴家用,低保提标政策让一家三口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自家生活支出基本靠低保金维持,低保金的增加让我增添了面对生活困难的信心。”敖月娟说。 

  据介绍,在摸清低保人数的基础上,我市民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各地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并严格执行补发自2015年1月1日起至调整前月份的低保补助资金,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