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提至510元/月前5月差额将补发

04.06.2014  20:48
  南都讯  记者赵騄汀  通讯员张正  从今年1月1日起,佛山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将按每人每月提高40元执行。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标准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470元提高至510元。凡佛山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10元/人·月,并具有佛山市戶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五区将从下个月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根据自身情况,陆续通过银行补发前5个月的差额到低保对象的存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