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手持五证之一的低收入居民 可享九类消费性减免

03.05.2017  16:03

金羊网讯记者符畅报道: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收入居民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低收入居民可享受的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其涉及的都是基本生活的消费,包括垃圾、污水处理费,管道燃气费等,一共九项。

低收入居民需持“五证

通知》规定。具有本市户籍、持区民政局核发的下列“五证”之一的低收入居民,可享受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

1.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家庭及其成员;

2.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及其成员;

3.持《五保供养证》的“五保”对象。

居民办理上述减免和补贴项目前,应持户口簿、身份证、“五证”之一,以及与各项目相应的其他资料,到各项目营业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且申请减免项目的家庭住址应当与“五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一致。

可享受的消费性减免和补贴

1.租住市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不含宗教房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缴纳住房租金。

2.免缴由城市垃圾经营服务单位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3.市自来水公司收取的居民用水费用,每人每月平均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的,按每立方米0.7元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4.自本市低收入居民不再免征污水处理费之月起,对每人每月发放7元污水处理费补贴。

5.使用管道天然气,在一个年度周期家庭用气量在320立方米以内的,按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的60%计收;超出部分按对应居民生活用气各阶梯气价计收。

6.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已建成住宅(拥有住宅所有权或部分产权)需加装管道燃气设施并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的,可享受一次安装管道燃气设施优惠,每户按1950元的标准实施减免,实际费用超出该标准的部分由用户自行解决。

7.低保、“五保”家庭每户每月的用电量,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后,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于当月用电不足15千瓦时的,按照实际用量扣减。

      8.使用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的,“五保”对象免缴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按每户10元/月计收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具体按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使用省、市其他有线电视网络的用户,按省、市有关优惠规定执行。

9.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具体按广州市有关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