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开放住宅停车费成涨价令牌? 专家:这是市场化的趋势

24.08.2016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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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林润栋,实习生谢嘉怡报道:去年8月15日,广东省发改委下发了483号文《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从即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如今距离483号文实施已经一年,实施效果不仅没有达到预期,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物管公司之间的矛盾重重,停车收费涨价投诉也在不断增多,引发了不少市民的质疑。对此,有的专家表示,小区住宅停车费价格大幅上涨是市场供需关系的结果,市场调节应起主要作用,出现不规范操作时政府应介入解决问题。

483号文件成停车费涨价利器?

委员:文件的存在是合理的,是市场化的趋势

自去年483号文下发以来,广州多个小区存在停车费上涨、取消月保只售不租等开发商或物管公司单方面强行更改停车现状的现象,引起了当地业主的不满。网友“两只螃蟹”就认为:“483号文简直就是变相的停车费涨价利器。

对此,金羊网金羊民声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政协委员、律师司马春秋。司马春秋认为,目前广州小区的停车费并不是特别贵,因为价格是由供需决定的。一方面停车价格、用车成本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停车位缺乏的现象比较严重,而这需要市场调节来平衡供需矛盾。但在这个过程当中,存在一些物业管理公司趁机提价,部分定价脱离了市场本身的现象,所以会引起业主的不满。此外,公众在一定程度上还没适应停车费市场化的节奏,因此对这项政策有争议。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陈昂鹏也持有相似的看法,他认为483号文是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来制定的,具有合理性。放开定价的结果可以是涨也可以是跌,可是一般来讲停车费价格上涨是必然的。经营者基于自身需求和利益会趋向于涨价,以这几年的市场价格为例,很多小区的停车费远高于政策指导的价格。基于此前多年政府指导实施低价停车费,现在放开来公众的心理就会像弹簧一样有落差。此外,陈昂鹏还提到,住宅小区停车费的涨价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其他私人性质,他们用来对外出租或者停车收取的费用会有自己的调整空间,第二种是小区配套的停车位,收费必须走相关程序。